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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检察为民办实事:审查清单,让案件受理有了效率“助推器”

2021-04-19 19: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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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便利服务措施,跟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案管窗口服务质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案件受理指引标准,细化受理审查清单,推动受理审查案件“只跑一次”,实现受理卷宗、涉案款物、电子卷宗、证据视频、案件登记等审查“一站式”服务,切实减少办案人员不必要的“来回跑”“多头跑”。

案件管理中心

检察业务管理部以服务大局为导向,坚持以严格把关、依法规范、形式为主、快速高效的基本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每一项审查标准分别列出具体内容,把好防错纠错第一道关口。

一是管辖权审核。对出现清单中所列的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二是卷宗材料审核。主要针对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卷宗材料(包括电子卷宗)是否齐备、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移送以及能否正常播放等问题进行审核,如不能达到受案标准将退回侦查机关补充完善后再决定受理;三是强制措施审核。确定犯罪嫌疑人有无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服刑犯、是否有前科,羁押期限是否超期等情形,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对犯罪嫌疑人无法联系或传唤不到的,不予受理。四是涉案财务审核。重点审查涉案财物移送清单和涉案财物实物是否对应。

审查清单将案件受理中容易出现的易错点和易漏点,一张清单列到底,标准清楚明晰。清单分发给各办案单位后,因指引明确、便捷好记受到办案单位的一致好评。

案件受理工作是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的第一道关口

案件受理工作是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的第一道关口,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一直将案件受理工作作为案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严把入口关与提升服务质效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细化工作措施。审查清单的“出炉”是莘县人民检察院从互利共赢、精准服务的大局意识出发,主动换位考量,让办案人员少跑路,确保受理标准全公开,审查过程全透明,实现审查“一站式”、送卷“最多跑一次”,以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提升办案效率,节省司法资源。

原标题:《【党史学习教育】检察为民办实事:审查清单,让案件受理有了效率“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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