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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 | 台江检察:首次向社会公众通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

2021-04-19 19: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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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检察院

首次向社会公众通报“三个规定”等

重大事项情况

为了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0年,台江区检察院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件,是2018年、2019年补报填报数15件的1.46倍。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填报25件,占比67.56%。

THREE

“三 个 规 定”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019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5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并实行月报告制度。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记录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完善了填报信息保密制度,明确了成果运用制度及抽查、督察、通报制度。

2020年以来

台江区检察院持续加强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

记录报告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是领导重视,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多次以不同会议形式,层层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文件精神,持续升华全院干警认识。印发“三个规定”相关文件手册,签订《承诺书》和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强化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和掌握。

二是专项督察,深化填报的规范性

驻院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门不定期对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开展督察,通过查阅台账、部门留存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逢问必录,应报尽报,数据准确。

三是广泛宣传,力求公众知晓

针对社会各界对“三个规定”知晓率不高、过问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现象没有显著减少的问题,通过“台检在线”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自媒体持续对“三个规定”进行全面立体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下一步

台江区检察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推进网上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规范运行,梳理填报“三类”情况,做好“三个规定”的补录工作,狠抓查纠整改的落实,促进司法办案环境有效改善。

发送 | 台江区委政法委、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队伍教育整顿 | 台江检察:首次向社会公众通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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