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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铁东法院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2021-04-19 18: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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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期以来,铁东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以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紧密围绕老百姓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尽心竭力处置各类婚姻家庭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生动实践。

01

首次发布人身保护令,千方百计保护弱势群体

近日,铁东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方在诉状中描述经常遭遇家庭暴力。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受害方联系,了解情况。随后与被告方取得联系,对其分析家暴事件严重后果。鉴于被告方有积极悔改认错的态度,法官邀请了铁东区妇联工作人员一起参加对双方的调解工作。

在进一步了解案情,确认家暴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对施暴方进行了训诫。并第一时间下发了人身保护令,在送达裁定过程中,承办法官对被告方进行了详细的法律释明并告知若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会给予惩戒,并根据情节轻重,处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为确保该保护令的切实履行,及时向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及村委会送达了裁定书,请相关单位予以协助执行。

02

关爱未成年成长,注重携手辖区妇联

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一直是家事审判团队处理未成年案件的核心。原告王某(男)与被告张某(女)于2018年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由原告王某抚养未成年女儿。现原告王某因经济收入较少,且常年在外地打工,无力照顾未成年女儿王小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由被告张某抚养未成年子女王小某。被告张某考虑到自己实际情况,不同意由自己直接抚养王小某。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王小某在四平本地上学,且女孩同妈妈一起生活较为方便,况且王小某愿意同母亲一起生活,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办案法官联合区妇联工作人员一起做通了被告张某的思想工作,最终王小某如愿同母亲一起生活。

03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注重弘扬家庭美德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于1989年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后,未办理结婚登记,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今。双方生育一女,现已成年;一子未成年。现因双方产生矛盾,原告提出诉请,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在办案法官组织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均同意离婚。被告提出自己多年在家照顾家庭及孩子,为家庭付出较多。而男方对此不以为然,漫不经心,认为女方在家中干活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双方因此积怨很深,陷入僵局。面对此情,家事法官首先对男方耐心细致地讲解情理,然后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其讲解家务劳动补偿的具体条文,最终双方在法官的苦口婆心之下达成调解,在双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同时,由被告向原告另行支付家务劳动补偿款2万元,让男方从心底切实意识到,即使在婚姻状态存续期间内也没有绝对的“杨白劳”。

家事审判团队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向着更高的目标团结奋进,不断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铁东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铁东法院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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