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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工商联召开商会申请执行积案化解协调推进会

2021-04-19 18: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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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中宁县人民法院联合中宁县工商联召开了部分商会起诉执行积案化解协调推进会,县工商联党组书记、主席毕光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鲁青锋,执行局局长马卫谦及6家商会负责人参加了协调推进会。

近期,针对群众反映的我县部分商会存在的集资款兑付率低、兑付进度慢的问题,县工商联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到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商会“放”出去的款要不回来,向法院起诉后案件执行率低,有些案件久拖不决,导致群众的集资款无法兑付,形成了“中梗阻”。针对这一情况,县工商联及时向分管县领导汇报后,按照县领导的相关要求,积极协调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此次积案化解协调推进会。

会上,各商会负责人针对自身申请执行积案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希望县人民法院在依法将有故意躲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范畴、与申请人配合协作、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挽回起诉人损失,尽快兑付群众集资款等方面做出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鲁青锋表示:针对商会起诉执行积案,结合此次政法队伍教育集中整顿活动,下一步,要求法院广大执行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在破解执行难方面下功夫、做文章。一是突出重点,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对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要竭尽所能,能执行多少就先执行多少。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且有故意躲避执行行为的,可采取冻结账户、列入失信人员名录等措施,加大震慑力度;对其他类型的被执行人,采取精准靶向打击,既要突出打击力度和执法的严肃性,又要节约有限的执法资源;二是注重发挥法院即将投入使用的“执行110” 平台作用,及时收集有效线索,与起诉人密切配合,增强打击精准度,提高执行效率;三是希望广大商会负责人要降低心理预期,配合执行干警灵活执行,在确认被执行人无现金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采取以物抵债等形式,提高执行效率,共同推进执行工作顺利实施。

执行局局长马卫谦对下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也进行了表态,确保在今后执行工作中,注重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应执尽执。

原标题:《中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工商联召开商会申请执行积案化解协调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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