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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确认”进警队,警民联调开新局

2021-04-19 14: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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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蜀山法院干警前往蜀山区荷叶地街道派出所,指导该所警民联调室人民调解员现场完成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司法确认工作。

本起纠纷发生于3月15日下午17时许,乘客程某在蜀山区祁门路与绿洲东路交口乘坐司机解某驾驶的车辆,因行车路线及车费发生分歧,程某失控打了解某的头面部,造成解某头部及脸部受伤。

荷叶地派出所接警后,由该所警民联调室人民调解员汪红艳组织双方多次进行调解。现解某经治疗已恢复健康,程某亦同意赔偿解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50000元,调解员汪洪艳遂组织双方签署调解协议。

为保证协议得到有效履行,双方希望能以司法确认形式获得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经蜀山法院法官助理余芮现场指导,调解员汪红艳组织双方当事人填写司法确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现场审核后,法院依法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本起司法确认流程全部完成。

该案也是自3月11日,蜀山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笔架山街道关于“警民联调司法确认”联席会议召开后完成的第一起警民联调司法确认案件。

警民联调司法确认工作的开展,让人民调解协议具备法律强制执行力,有效提升了基层调解的纠纷化解程度,增强了警民联调的社会公信力,推动了警民联调后续工作的开展。

蜀山法院一直坚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要求,在强化基层调解的同时,积极对接辖区内各派出所警民联调室、司法所及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性开展线上线下司法确认工作,以免费、高效、便捷的司法确认特别程序为抓手,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今后,蜀山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法官进网格”及“司法确认进社区”活动,扎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为市域社会化治理添助力。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确认”进警队,警民联调开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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