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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2020年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
4月19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2020年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2020年,集美区检察院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件,2018年为0件,2019年补报填报数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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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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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是指201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两高三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019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5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实行月报告制度,“零报告”的也要报告。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记录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完善填报信息保密制度,最大限度消除检察人员思想顾虑;进一步明确了成果运用制度、抽查制度、专项督察制度、通报制度等,让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动力”,不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压力”。
2020年以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持续不懈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全院检察人员学习培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入脑入心、化为检察人员自觉行动,规范填报及管理工作。检察人员“逢问必录”的习惯正在形成,也更加注重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下一步,集美区检察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推进网上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规范运行,狠抓查纠整改的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促进司法办案环境有效改善。
集美检察
集公廉以强检 美德行以明察
原标题:《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2020年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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