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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刑事审判暖人心 被告人家属送锦旗致谢法官

2021-04-20 21:5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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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香坊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张以函收到了一面印有“义正辞严锄强扶弱 剑胆琴心救困济危”的锦旗,不同寻常的是,这面锦旗是近期因盗窃罪获刑的一名被告人家属所赠。

2020年9月20日至10月5日,被告人吕某长在香坊区格兰云天小区周边、军立街、军民街等地点,趁被害人不备,分别将被害人李某甲、肖某艳电动车内的蓄电池盗走,将被害人张某峰、李某乙、刘某梅的电动车盗走,赃物共价值人民币3190元。赃物被吕某长销赃至废品收购站、流动收废品人员,共获赃款人民币347元,均被其挥霍。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代其赔偿各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主审法官张以函在审阅该案卷宗过程中,综合被告人吕某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表现,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认为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所作的量刑建议中的基准刑过高。与此同时,被告人家属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人母亲重病诊断证明以及邻居、家属的实名请愿书,用以证明吕某长在其母亲重病卧床期间始终照顾母亲,且其母亲生活无法自理,仍需人护理。综合上述情况,法官向检察机关发出了《调整量刑建议函》,建议检察机关对此案量刑建议进行调整。后检察机关向法院回函,将原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刑事审判庭法官张以函

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人吕某长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家属十分感动,将锦旗送至法院,感谢法官人性化办案,准确定罪量刑,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道路上,香坊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格依法办案,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司法理念,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刑事审判暖人心 被告人家属送锦旗致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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