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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心为民办实事 倾力为民解忧愁

2021-04-20 18: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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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忧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近日,天全县人民法院干警赶赴泸定县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2020年6月14日,贾某坤电话联系魏某江在其经营的天全县魏某汽车尾气清洁剂销售部购买轮胎两套,单价1500.00元/套,两套轮胎货款共计3000.00元,并送至沙坪超限处救急,急救费150.00元。贾某坤因当时没有现金,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此款用于购买轮胎(注:此款实为欠购轮胎的货款,误写为借条),并约定此款须在2020年6月20日前全部付清,否则按每天千分之二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时间到期后,贾某坤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支付义务。为此,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

调解经过: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贾某坤前期已支付一笔1000.00元的轮胎款,剩余2000.00元未支付。但由于被告贾某坤一直拒绝接听电话,承办法官无奈只能通过被告户籍所在地泸定县岚安乡昂乌村村委会联系到贾某坤父亲贾某均,贾某均称由于工作原因无法请假到法院参与调解,但愿意积极配合协商处理此事。了解到案件的特殊情况后,承办法官随即当天安排时间赶赴甘孜州泸定县,找到被告贾某坤父亲贾某均。承办法官向贾某均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耐心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贾某均表示愿意代其子支付该笔欠款,并当场支付轮胎欠款及违约金共计2500.00元。

该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快速成功调解,仅是天全县人民法院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的一个缩影。天全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排版|高毅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心为民办实事 倾力为民解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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