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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伙同村书记侵占村集体财产,原大慈岩镇大慈岩村村主任方建荣职务侵占案今日宣判!

杭州建德法院
2021-04-20 17: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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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上午,建德法院对原建德市大慈岩镇大慈岩村村民委会主任、原大慈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方建荣职务侵占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方建荣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方建荣退交的14万余元,予以发还建德市大慈岩镇大慈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期间,被告人方建荣利用担任建德市大慈岩镇大慈岩村村委会主任、大慈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的职务便利,伙同时任建德市大慈岩镇大慈岩村党总支书记、大慈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方友湘(另案处理),采取虚报工程款、伪造施工合同等方式,侵占大慈岩村集体财产36万余元,个人分得人民币1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建荣身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方建荣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另据了解,原建德市大慈岩镇大慈岩村党总支书记、原大慈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方友湘于2021年2月18日被依法逮捕。4月7日,建德法院对方友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以来,被告人方友湘利用担任建德市大慈岩镇大慈岩村党总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浙江某股份有限公司在流转大慈岩村集体土地、协调纠纷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向该公司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99万余元。

2012年11月以来,被告人方友湘利用担任建德市大慈岩镇大慈岩村党总支书记、大慈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采取应收账款不入账、虚报工程款等方式,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占大慈岩村集体财产共计人民币8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方友湘身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方友湘身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方友湘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真诚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供稿: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同法庭

原标题:《【警示教育】伙同村书记侵占村集体财产,原大慈岩镇大慈岩村村主任方建荣职务侵占案今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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