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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1-04-20 18: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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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1824破5-3号

2021年4月19日,本院裁定对绩溪县板桥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绩溪县劳模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绩溪县徽之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合并破产,并指定原绩溪县板桥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继续担任该合并破产案件管理人。

上述三家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该管理人(地址:安徽省绩溪县华阳镇印潭南路29号华诚会计。联系人及电话:邵华辉,13965401602;王万里,13966237482,0563-8153311)申报债权。

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上述三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1年7月15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原标题:《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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