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我为群众办实事】5人被处罚!互助交警联合运政部门严查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2021-04-20 22: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近日,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塘川中队联合互助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开展大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5起严重超载超限违法行为,5名驾驶员分别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之处罚。

案例一

2021年4月1日20时159分许,联合检查组在互助县塘川镇董家村路检路查时,发现青海省大通县驾驶人张成某驾驶青A61***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青A61***重型自卸货车总质量限制为31000kg,实测总质量81360kg,超限值为50360kg,超限率为162%,塘川中队依法对驾驶人张成某因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二

2021年4月1日20时19分许,联合检查组在互助县塘川镇董家村路检路查时,发现青海省大通县驾驶人袁某某驾驶青B26***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青B26***重型自卸货车总质量限制为25000kg,实测总质量57260kg,超限值为32260kg,超限率为129%,塘川中队依法对驾驶人袁某某因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三

2021年4月1日20时22分许,联合检查组在互助县塘川镇董家村路检路查时,发现青海省大通县驾驶人陈某某驾驶青A53***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青A53***重型自卸货车总质量限制为31000kg,实测总质量76610kg,超限值为45610kg,超限率为147%,塘川中队依法对驾驶人陈某某因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四

2021年4月1日20时26分许,联合检查组在互助县塘川镇董家村路检路查时,发现青海省大通县驾驶人严某某驾驶青A45***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青A45***重型自卸货车总质量限制为25000kg,实测总质量61740kg,超限值为36740kg,超限率为146%,塘川中队依法对驾驶人严某某因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五

2021年4月1日20时28分许,联合检查组在互助县塘川镇董家村路检路查时,发现青海省大通县驾驶人张得某驾驶青A63***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青A63***重型自卸货车总质量限制为31000kg,实测总质量67090 kg,超限值为36090kg,超限率为116%,塘川中队依法对驾驶人张得某因实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超限超载的危害

(一)影响车辆使用寿命

载重限值是汽车设计制造的主要技术依据之一。一旦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

(二)增加行车安全隐患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同时,超载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严重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超载大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影响操控性能,极易发生侧翻。

(三)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

据分析,车辆对公路、桥梁的损害程度随着载重的增加呈几何倍数增长,超载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程度会增加40%。货车超载会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破坏。

超限超载带来的损害不仅有财产损失,甚至是对生命的威胁。每一次的出发,最欣慰的莫过于平安、畅通地一路抵达。要达到这个小目标需要你我他共同努力,携手维护,如果只是贪图眼前利益,而置自己与他人的安危于不顾,后果也许真的不堪设想。

来源:互助交警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5人被处罚!互助交警联合运政部门严查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