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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港口街坊:石岐公证处要来港口镇开展惠民办证啦!
港口司法所邀请石岐公证处到港口镇开展公证咨询和惠民办证服务,是深化港口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走深走细的又一举措。
各位需要前来法律咨询
和办理公证业务的群众
要留意以下具体安排和业务指引
办理时间
4月21日上午9时至12时
办理地点
港口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镇政府侧门)
业务范围
中山市公证机构公证事项
业务开展
法律咨询和公证业务办理
以下是具体业务指引
申办《继承公证书》指引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书应由全部合法继承人亲自来公证处办理,并提供如下材料:
1、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档案资料明表(携带房产证、土地证在市自然资源局五楼档案馆打印)。
2、死者(即被继承人)的死亡证、火化证;
3、死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死者立有的遗嘱书;
5、死者的妻子/丈夫的死亡证、火化证;
6、死者的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7、死者的父母死亡证、火化证;
8、死者的妻子/丈夫、父母及所有儿女、养子女、兄弟姐妹带身份证、户口册、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原件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或放弃继承手续;
9、死者的儿子、女儿死亡证、火化证;
10、死者的儿子的子女(即死者的孙儿、孙女)带身份证、户口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或放弃继承手续;
11、死者的女儿的子女(即死者的外孙儿女)带身份证、户口册来公证处办理继承或放弃继承手续;
12、死者的儿子与其妻子、子女的家属关系证明;
13、死者的女儿与其丈夫、子女的家属关系证明;
14、死者的遗产所有权凭证(房地产权证、土地证、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驾驶证、存折、存单、银行挂失证明、保险合同、股票账户凭证等);
15、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要参照继承权指引的证明样式)。
说明:
1、死亡证是指公安机关或医院发出的。如果已遗失的应到死亡地出具死亡证明,再加派出所意见;如果死亡时间太久,可在死亡地出具死亡证明;
2、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死亡的,一律需要提交其死亡地的死亡证(属国外的资料要经驻该国的中国领事馆认证)。
申办《遗嘱公证书》指引
办理遗嘱公证应由申请人亲自来公证处办理公证,并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遗嘱公证申请表;
2、立遗嘱人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处分的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均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申请公证人员上门办理;
3、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如立遗嘱人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未结婚的,应提供立遗嘱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
4、立遗嘱人财产凭证原件,如土地所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存款凭证、股票等;
5、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书,如本人不能书写,提供由他人代书的遗嘱书;
6、遗嘱受益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7、立遗嘱人申请撤销在石岐公证处经公证的遗嘱或者对原经公证的遗嘱补充或者另立新遗嘱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退回原遗嘱公证书原件;
8、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者材料;
9、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规格)。
市司法局编辑部
来源:港口司法所、港口发布
一审:陈娟、吴靖宇
二审:江涛
三审:彭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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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港口街坊:石岐公证处要来港口镇开展惠民办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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