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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书记强奸海归女企业家案”二审维持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4月21日,湖南郴州。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被控酒局试图强奸女企业家一案二审近日宣判。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一审原判,即楚挺征犯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年。
澎湃新闻记者:王佳珺 编辑:周妍 素材来源:相关人士
责任编辑: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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