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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耀州区法院执行和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当事人赠锦旗感谢

2021-04-21 19: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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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在武警江苏总队服役的耀州籍战士小段和其母亲将绣有“廉洁公正高效执行,正气浩然司法楷模”的锦旗送到耀州区法院,感谢执行法官为其父亲追回356000元赔偿款。

段某放(小段的父亲)曾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儿子在武警江苏总队服役,是一名优秀的士官,女儿在读初中,学习成绩优秀,夫妻俩经营一辆三轮车,给建筑工地运砖, 日子不算富裕但其乐融融。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意外事故使这个家的顶梁柱倒下了。2019年5月5日,段某放给山东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耀州区某汽贸城卸砖时,被该公司吊车钩砸伤,致其脑颅、颈椎等部位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一起事故使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生活更加困难,因看病债台高筑,成了该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该案经耀州区法院一审、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判决某汽贸城支付段某放赔偿款54102.27元,山东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段某放赔偿款1254694.43元。因无钱医治,段某放只能等赔偿款执行到位后再做第二次手术。由于二被告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段某放遂申请耀州区法院强制执行。

随后,耀州区法院执行人员第一时间找到汽贸城负责人,执行回赔偿款54102.27元。余下的赔偿款,经调查核实,山东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其他案件已被6家法院列为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被多家法院冻结,仅有的一辆金杯车已使用10多年,且处于被查封状态。对此情况,耀州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兴平立即带领执行专班赴山东省泰安市开展执行。到达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后,在该院执行局的协助下,将山东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带到岱岳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法律意识淡漠, 错误认为别的公司冒挂其资质,自己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在本案一审、二审期间均未到庭应诉。耀州区法院执行人员现场就案讲法,指出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耐心释法明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后在耀州区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耀州区法院执行和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当事人赠锦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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