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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公司股东有纠纷,威县法院院长、庭长、法官齐上阵做调解工作

2021-04-21 21: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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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受理了一件公司解散纠纷的案件,立案以来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该公司作为我县重点扶持的老企业,为威县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公司成立以来不仅创造了巨大的就业机会,同时也对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此外,该企业作为纳税大户,在我县财政收入方面也做出了突出贡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同时人民法院在判决公司解散前先进行调解,不仅对股东有利,而且对公司和社会也有利,是一种双赢的措施,也是解决解散纠纷的有效途径。现在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法院有必要对公司的现状及公司股东之间的具体矛盾进行了解,并对各股东开展调解工作。

4月18日上午,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保正、民事审判庭庭长陈英军、副庭长马佳麟放弃节假日的休息时间,院长、庭长、法官齐上阵,就该公司的解散事宜进行调解。在分别了解了各股东的意愿和建议之后,将四位股东召集到一起召开座谈会,表达了希望公司继续存续的愿景,并要求在诉讼期间,各股东要冷静对待,稳定员工情绪,避免引起员工恐慌进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四位股东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见,下一步我院仍会本着“司法适当干预、公司自治”的原则,充分听取各股东之间的意见和建议之后,做出一个公正的结果。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公司股东有纠纷,威县法院院长、庭长、法官齐上阵做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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