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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20年)

2021-04-21 18: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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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的战略部署,坚持“服务大局、保护创新、规范秩序、裁判引领”的工作思路,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新态势,大力回应保护创新、激励创新的新需求,努力在提高裁判质效、统一裁判标准、净化市场环境上下功夫,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健康有序发展。

一、数说2020年知识产权审判

2020年,贵州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积极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为推动创新趋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保护创新、净化市场,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引领作用。

(一)收结案增幅较大

2020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及审结数均呈上升趋势,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681件(含再审民事案件2件),比2019年增加821件,增幅为44.1%。审结2118件,比2019年增加469件,增幅为28.44%。其中民事案件2492件,刑事案件187件,行政案件2件。(详见表1)

表1

法院

年份

受 理

一审

二审

民事

刑事

行政

小计

民事

刑事

行政

小计

省法院

2019年

-

-

-

-

100

27

1

128

2020年

-

-

-

-

169

25

-

194

贵阳

中院

2019年

1017

50

2

1069

-

-

-

-

2020年

1930

66

2

1998

-

-

-

-

遵义

中院

2019年

553

84

-

637

-

-

-

-

2020年

391

66

-

457

-

-

-

-

其它

法院

2019年

-

22

1

23

-

2

-

2

2020年

-

24

0

24

-

6

-

6

全省

合计

2019年

1570

156

3

1729

100

29

1

130

2020年

2321

156

2

2479

169

31

-

200

2020年受理的民事一审案件中,著作权类1167件,同比增加53.96%;商标类880件,同比增加41.203%;专利类187件,同比增加62.6%;技术合同类72件,同比增加24.14%,其它类案件15件。(详见图1)

图1

2020年受理的刑事一审案件主要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为主,涉商标案件占91.56%。(详见图2)

图2

(二)案件主要特点

从整体情况来看,贵州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1、案件呈持续上升态势。近三年来,贵州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分别为962件、1860件、2681件,年均增幅为89.35%、44.13%。受疫情影响,2020年案件增幅比例有所下降,但案件增加绝对数量基本与2019年持平。总体看,收案数量呈持续、高速增长态势。

2、著作权、商标权纠纷案件占比较高。从案件类型看,民事案件占知识产权总数的93%,其中,著作权、商标权案件占一审民事案件总数的88.2%,专利权及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纠纷案件占比较小,且专利权纠纷主要集中在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方面。

3、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侵犯商标类犯罪。一审刑事案件中,涉商标类犯罪占90%以上。其中,基于白酒产业规模大、开展茅台酒专项整治行动等因素,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主要集中于白酒商标侵权,其中以侵犯茅台酒商标最为突出。

4、政案件占比较低。2020年全省共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件,已审结一件,即息烽县益秀百货店诉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判决维持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

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引领赋能功能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和集中管辖优势,积极通过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引领尊重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市场净化

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强化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判处被告人人身自由刑和罚金刑,让被告人受到刑罚的严厉制裁,不让其经济上获利,同时剥夺其再次犯罪的经济能力。通过严格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加大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力度。依法审理了汪坦、郑蔚蔚等假冒著名书画家齐白石、黄永玉、李可染、启功等书画作品,制假、贩假一条龙,涉案金额高达1亿元,涉及被告人30余人的系列侵犯著作权案,该案系公安部指定贵州公安机关侦破,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中央媒体相继作了报道。依法判处汪坦、郑蔚蔚等5年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情节最严重的被依法判处罚金1300余万元。同时,对各被告人依法宣告适用禁止令或从业禁止规定,判处各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考验期内不得从事与书画相关的职业。

(二)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助力复工复产

针对疫情期间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未雨绸缪,及时出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通知》,用以指导涉疫情期间知识产权及涉外案件审理。积极响应国家助疫情、促“六稳”“六保”大局,积极发挥“枫桥经验”,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助力企业走出疫情困境,为中小企业送去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的定心丸。省法院已结民事案件198件中,调撤结案62件,占比高达31.3%。

(三)加大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助力乡村振兴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保护职能,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助力乡村振兴。针对贵州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地理位置,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类型多、品种丰富,而传统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不强,一些优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未能做优做强的实际,在司法审判中,对涉侵犯地理标志纠纷案件,积极加大保护力度,切实发挥司法审判引领、助推相关产业发展功能。如审理的玉屏侗族自治县箫笛行业协会诉黔南州箫笛乐器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对玉屏县地理标志商标“玉屏箫笛YPXD及图”,判决被告黔南州箫笛乐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地理标志商标的商品行为,并赔偿损失20万元。

(四)积极规制不正当竞争,助力营商环境构建

加强对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审理, 加大对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积极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守法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为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企业规范、诚信经营提供遵循。依法审理了贵州岩博酒业有限公司诉贵州益部岩搏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岩搏酒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等12件攀附知名企业名称或将权利人商标登记为企业名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依法判决贵州益部岩搏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岩搏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停止使用知名企业字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决赔偿损失80万元。

(五)强化审查力度,助力知识产权行政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审查,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审理的息烽县益秀百货店诉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在程序上对听证程序、处罚程序等依法进行全面审查,在实体上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判决,审判过程中通过向行政机关释法,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该案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坚持改革创新,探索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新路径

贵州法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一)推动集中管辖,纵深推进“三合一”

进一步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有效解决知识产权审判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最大限度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最大限度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能和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强化工作部署,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目前,在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同时,对集中管辖的区域、案件类型、难点盲点等积极开展调研,为更科学的开展案件集中管辖收集数据。

(二)创新审判模式,试点“要素式”裁判

为更好、更便捷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结合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贵阳中院通过“兼顾类案共性、个案特性”的方法,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引入要素裁判方法,具体为:结合法律规范和实践经验,分类型提炼审理要素;围绕要素,指导当事人诉讼、指引法官审理、简化裁判文书;集约化共性问题,简化无争议问题,重点审查有争议及个性化问题,实现精准、高效裁判,简单案件简单处理,复杂案件复杂处理,使审判资源得到合理分配。

(三)提高审判效率,着力维护时效利益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难易程度和办理熟练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对常见常办的类型化知识产权案件如KTV侵犯放映权纠纷,开展“集中开庭、集中调解、集中合议”的审理模式。88件KTV二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26.8天。同时,运用科技手段高效审判,开启庭审新模式。为积极回应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利用互联网,通过在线审理的模式,将信息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相结合,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同时有效及时的化解矛盾纠纷。

(四)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审理方式改革

在贵阳中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选取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常见常办、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开展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采取诉状格式化、焦点明确化、审理针对化、文书简洁化方式,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发送适用简易程序提示书,指导当事人按要求提供格式化起诉状,审理环节专门聚焦案件争议焦点展开,文书采取格式化、要素化模式,进一步缩短了办案期限,提升了审判效率,切实维护权利人权益。

四、加强调研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一)发布典型案例,统一知识产权裁判标准

对社会大众司法导向功能较强的案件,及时发布为典型案例,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引导社会价值取向。办理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诉贵州力士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一案,入选中国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件;河北山人雕塑有限公司诉遵义市播州区三合镇人民政府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同时,对全省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选取了6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内发布。

(二)注重调查研究,提升审判队伍专业水平

遵义中院撰写的《关于审理制售假冒贵州茅台酒刑事案件的调研报告》,荣获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三等奖。对2019年全省仲裁司法审查、知识产权审判,以及改判发回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调研,完成了《2019年司法仲裁审查情况报告》、《2019年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19年改判发回案件情况》、《2019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等调研报告,在《著作权》、《知产力》等发表《商标侵权认定逆向思维》等理论实务文章共18篇,切实总结审判实务中的疑难问题,进一步统一裁判思维和裁判标准。

五、优化协作机制,加强宣传合作

(一)讲好知识产权故事,发挥司法导向功能

为全面、系统总结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工作,宣传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每年对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着力提炼工作亮点,突出工作重点,引领司法裁判方向。向社会发布了知识产权白皮书及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及时通过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同时,通过省法院公众号对加大调解力度,助力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宣传。两篇判决书分别被最高法院评选为一等奖、三等奖;一篇调研文章被最高法院评为三等奖。

(二)积极参与横向合作,促进规范市场秩序

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小组,进一步贯彻落实“双打”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大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等的查办力度,有效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与省“双打办”联系对接,统一梳理汇总法院审理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的相关数据,向省“双打办”报送数据表格及简报等材料数据,反映当前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倾向,为法治社会管理提供数据参考,加强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与管理,为规范服务市场共创法治社会作出贡献。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具体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主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作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战略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要及时调整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针对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急剧攀升的现状,在具备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贵阳、遵义中院之间,根据知识产权案件分布情况,及时调整管辖范围,做到合理、均衡。

二要狠抓办案质量不松懈,进一步细化类案快审,难案精审,积极开展裁判文书瑕疵治理,切实预防裁判文书瑕疵问题。

三要狠抓调研指导不松劲,专门对《KTV侵权裁判分析》、《商标侵权裁判路径》、《知识产权犯罪罚金刑适用》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从一审源头提高案件质量,切实减少上诉率和二审改判发回率。

来源:民三庭

原标题:《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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