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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飓风拘传 十万元欠款顺利执结!

2021-04-21 17: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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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时13分

电话铃声响起……

“喂,您好!我是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何涛”

“喂,您好!我是申请执行人某汽车租赁行的经营者张女士,我现在发现许某甲的行踪了,位置在……”

“请您在那等待,我们现在就出发……”

中午1时29分

何涛执行团队到达现场顺利拘传被执行人许某甲。

十四分钟后

在泉山法院执行局,提前做好充分准备的黄景执行团队迅速对接,依法对被执行人许某甲进行法律释明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当晚6时30分

迫于执行威慑,许某甲支付4万余元,并保证三日内将余款支付完毕,案外人自愿提供车辆作为担保。某汽车租赁行表示同意。三日后,被执行人许某甲将剩余款项打入泉山法院账户。至此,许某甲拖欠十万余元的汽车租赁款顺利执结。

为了表达对泉山法院执行法官黄景官、执行干警何涛的感激之情,近日,张女士向泉山法院送来了锦旗。“我到处查找许某甲、许某乙的下落,光是在许某甲原来的门店,我就足足盯了半年多,那天中午一点多他出现的时候,我特别激动,但又非常担心,中午还未上班,法官能联系上吗?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拨打了电话,没想到电话接听了,更没想到仅仅十多分钟人就到了!”对于泉山法院的执行速度,张女士赞不绝口,竖起了大拇指。

案情回顾

张女士个人经营某汽车租赁行(个体工商户)。2014年5月,做广告生意的许某甲来到张女士门面,要租用宝马汽车一辆,双方约定每日租金800元,许某甲父亲许某乙自愿提供担保。2014年9月许某甲将宝马车返还给张女士,经结算,许某甲拖欠租金十万余元。许某甲表示自己的生意周转不开,希望分期支付,每月还款1万元。张女士考虑到许某甲生意做的还挺大,就同意的了。许某甲、许某乙为表示自己的诚意,还特地书写了欠条,写明欠款数额、还款方式等。此后,许某甲、许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拖还款。

2015年底,无奈的张女士作为经营者以某汽车租赁行为原告将许某甲、许某乙起诉至泉山法院,要求其偿还租车欠款并支付违约金。因许某甲、许某乙拒不到庭应诉,泉山法院缺席审判后依法支持了某汽车租赁行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生效后,许某甲、许某乙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某汽车租赁行向泉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许某甲、许某乙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该二人也躲藏不见,逃避执行。许某甲原来做广告生意的门面也人去楼空。泉山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此后,张女士多方打听许某甲下落,近日当她发现许某甲后,迅速与泉山法院联系,于是就出现了上面那一幕。

群众利益无小事,泉山法院执行干警电话24小事畅通,随时接听当事人来电。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执行工作是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的最终保障。泉山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坚持把群众的每一件事办早、办好,实现群众所需有回应、群众所盼有着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文字&图片:执行局、许春燕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飓风拘传 十万元欠款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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