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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执行过程中转移财产,交了钱也得拘留!槐荫区法院依法对一起拒不履行案件当事人采取司法…
2021-04-21 15: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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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行时
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槐荫区法院坚持用实实在在的为民实践活动促进和检验教育整顿成果,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不断强化执行手段,切实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月20日,槐荫区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4月19日,槐荫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将其名下房产进行出售后,立即将被执行人刘某传唤到法院,要求其立即履行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通过执行人员耐心地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刘某当场同意偿还欠款,但表示售房款存在其姐姐的银行卡上,只有其姐姐才能取出。得知这一信息后,槐荫区法院立即通知刘某的姐姐到法院协助办理提款手续。没想到的是,在当法院等待刘某姐姐到来期间,刘某竟让其女儿王某将银行卡上40余万元存款全部提走并销户。
查明上述情况后,槐荫区法院立即对刘某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书并当场进行了送达。见法院真的要对其拘留后,刘某慌了神,立即联系其丈夫将判决书所确定的26万余欠款全部送到了法院,企图希望法院不再执行拘留决定。可让刘某没想到的是,4月20日,槐荫区法院仍将其送往了拘留所。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执行过程中转移财产,交了钱也得拘留!槐荫区法院依法对一起拒不履行案件当事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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