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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黄山市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倡议书

2021-04-21 15: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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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维护公平正义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促进执法司法公平公正,根据中办、国办、中政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出台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内容和要求,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如果您是领导干部,请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如有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或授意、纵容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关系人;通过各种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以其他方式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等行为。您的干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同时报告同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如果您是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请严格遵守《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如有上述行为,办案人员将全面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并主动向本级或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如果您是司法人员,请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不得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不得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有其他利益输送;不得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对违反规定并一经查实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如果您是普通群众,请您自觉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涉及个人司法案件或执法司法行为时,不要请托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违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干预司法。同时,欢迎您监督举报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黄山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

来源:黄山政法

休宁县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县扫黑办:0559—7519814;

县公安局:0559—7532672;

恶势力"保护伞"举报电话:0559—7512766;

举报邮箱:zfw@xiuning.gov.cn;

举报信箱:①县委、县政府一楼大厅

②县公安局大门

③县人民检察院大门

④县人民法院大门

邮寄地址

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休宁县委政法委扫黑办

有黑扫黑 有恶除恶 有乱治乱

休宁法院官方公众号

原标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黄山市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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