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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检察干警候选人风采录①】庄光胜:“猎狐精英”的成长故事
来源丨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者按
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干警要有新担当、新作为。徐州市检察机关目前正在开展“新时代十佳检察干警”评选活动,这是教育整顿工作中弘扬英模精神的重要一环,也在为徐州检察走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新生动力。自即日起,我们陆续推出徐州市检察机关“新时代十佳检察干警”22名候选人的个人事迹,把他们的故事讲给您听,邀请您和我们一同去认识他们、了解他们。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是全国优秀公诉人、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庄光胜。
庄光胜,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在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2020年9月27日,喜讯传来,庄光胜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对于他的成绩,徐州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金爱晶表示:“有点意外,但实乃情理之中。”
意外是因为,庄光胜2011年从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进院后,有六年时间是在侦查监督处,出庭机会并不多。公诉人比赛中的辩论环节,并非他强项。认为情理之中,是由于庄光胜专业功底扎实,积累了9年办案经验,自然会助推他“一朝成名天下知”。
“我自己是比较平静的。”庄光胜告诉记者,竹子在种了四年后,才长三厘米高,但是从第五年开始,就会以每天三十厘米的速度生长。人也是一样,所谓“一鸣惊人”背后,隐藏着一步一个脚印的艰辛而长久的努力。
2021年4月14日,庄光胜作为徐州检察系统的英模人物代表,受到了市委书记周铁根的接见。
“猎狐” 精英
说起自己的工作履历,庄光胜大剌剌地表示:“经历比较简单!”
2012年,他开始在侦查监督处办理包含职务犯罪在内的审查逮捕案件。因工作成绩突出,2016年10月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2018年6月,进入职务与经济犯罪办案组。2019年4月,成为第三检察部一员。
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关注度高,这对年轻检察官来说,是不小的挑战。
不过,庄光胜经受住了考验。
侦查监督处工作期间,他年均办理审查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30多件。2018年进入公诉处后,庄光胜办理的一审及二审案件中,涉案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7人;提前介入、书面请示、指定管辖等案件50余件。
他办理的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连云港市总工会原主席郑平受贿案,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徐州铜山区三堡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黄海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徐州鼓楼区委原副书记李金豹受贿、滥用职权案等,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办案过程中,庄光胜接触过各种各样 “难缠”的被告人。有讯问时翻供、抵死不认的;有官威大、“使唤”检察官“给我倒杯水”的;有回答问题时绕来绕去、并总露出狡猾笑容的……对于这些“老江湖”,庄光胜觉得自己就像一名猎人,快狠准地瞄准目标,将他们收入法律之网中。
“要想当好职务犯罪检察官,必须具备三个素质。”庄光胜表示,一要人法律基础厚实,能够扎实把握证据;二要心理素质强大,不能被被告人气势压倒,思路被带跑偏;三要协调能力强,与监委、律师等各方有较好沟通。
2019年,庄光胜参与办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被告人张英(化名)原是一名副科级干部。当年5月,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她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张英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对于张英在职期间,将本应售卖给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卖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同事及朋友,认为张英存在滥用职权行为,但造成的损失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并且法院认为,张英滥用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不应当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与实际购买价格的差价认定,对于价格认定的依据、考虑因素也持有异议。
铜山区检察院则认为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张英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于是向徐州市检察院进行汇报。
经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认为铜山区检察院指控张英滥用职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由铜山区检察院于法定期限内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徐州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并将案件抗诉工作交由庄光胜。
此案涉及经济适用房的价值认定问题,在实践过程中,确实存在争议,无相关案例可供参考。
针对价格认定难点,庄光胜做了大量工作。他咨询价格认定方面的专业人士意见,向经适房主管部门人员取证,了解了商品房和安置房、经适房建设过程中成本差异等对房屋价格是否有影响。
另外,他到涉案房屋所在小区及周边小区进行走访,了解房屋品质,制作涉案小区区位图、外景照、内部照片,证明与商品房地段、品质相当。
种种事实表明,经济适用房之所以售价便宜,是由于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施减半征收。从价值上看,经济适用房与周围同地段的房屋价值没有差别。
最终,徐州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张英不构成滥用职权罪不当,决定依法予以纠正。
“职务犯罪案件影响大、受关注,所以我们更要精益求精,面对困难不放弃不退缩,用‘硬杠’的态度,将每个案子办成精品。”庄光胜不无感慨地说。
多年办案历练,庄光胜成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专家型检察官。2020年,他入选全省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针对职务犯罪案件退查率高的问题,他多次进行调研,参与起草了徐州地区《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的意见》。
他还撰写了《2019上半年徐州职务犯罪办案情况分析通报》、《“保护伞”线索移送情况分析报告》等多篇调研报告,供领导和上级检察院参考。
另外,他办理的“郑某受贿案”入选省院2019年第一季度典型案例;《黄某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公诉意见书》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意见书;指导基层院编写并进行修改的多个典型案件入选高检院、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温暖“大白”
如果将庄光胜比做一个动画人物,那一定是《超能陆战队》中的大白——外表呆萌,内在有爱。在说到庄光胜时,接受采访的领导、同事们,无一例外称赞他的“暖”。
金爱晶表示,他们出差时,庄光胜积极主动帮拿东西,从不叫一声累。
徐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清泉说,和庄光胜一家自驾游,自己压根不用操心,庄光胜早就将路线、行程安排得妥妥当当。
一个人之所以“暖”,是因其心中涌动着爱,流淌着情,有同理心,有共情力。这种特质也让庄光胜在办案中,展现了刚正无私之外的铁汉柔情。
庄光胜告诉记者,自己在工作中认为应当坚持刑法的谦抑性,不错不漏,少捕慎诉,争取达到最佳社会效果,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办理经济类案件时,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2018年,庄光胜接手徐州远大电子公司(化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该案犯罪嫌疑人张强(化名)50岁,是徐州当地人。
在与境外供货商洽谈采购进口彩色超声波诊断仪过程中,张强要求境外供货商提供低于实际成交价格的虚假合同、发票。为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张强将上述低于实际成交价格的虚假价格用于报关。
从2014年5月至2018年4月,远大公司采取上述伪报价格的方式,分别从上海、北京、深圳等口岸走私进口彩色超声波诊断仪48台,低报的差价货款共计611350美元。
在本案中,张强认罪态度较好,并及时将偷逃的88万元税款补交。庄光胜通过走访了解到,该企业有员工20多人,大家依靠这份工作养家糊口。
适逢刑诉法修改,江苏省检察院出台《江苏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办案指引(试行)》。庄光胜认为此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于是向法院提出对张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最终庄光胜的量刑建议被采纳,张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远大电子公司被判处罚金160万元。
庄光胜表示,若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便不一定适用缓刑,公司罚金也或可达到400万元。
在后来的回访中,庄光胜了解到,由于罚金减少、负担减轻,远大公司虽历经波折,但依然运行在正常轨道上。
“一家企业背后关系着不少家庭的生计,司法既要有打击犯罪的力度,也要有彰显人文关怀的温度。”
家中有一子的庄光胜,因为父亲这一角色,内心有一个地方开始变得柔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他也坚持“以人为本”。
在一起贪污案件中,37岁的犯罪嫌疑人谢林(化名)有一个13岁的女儿芳芳(化名),正读初中。对于女儿,他十分疼爱。孩子从小到大,谢林一直陪伴左右,要么读故事做游戏,要么辅导功课一起运动。
在提审中,庄光胜看出谢林对于女儿十分想念。谢林也担心,女儿好些天没见到爸爸,会不会心情不佳、影响学习。
能体会到谢林心情的庄光胜,之后做了个有心人。他联系谢林妻子,向她了解了芳芳情况,并提醒对方,对于丈夫之事,暂时先不告诉孩子,若以后她知道了,注意保护引导其心理。
“关于你女儿,你可以放心,她还不知道你的事,现在正常上学生活。我也跟你妻子说……”庄光胜将芳芳的状况转告谢林。
此时的谢林,眼皮动了动,嘴巴抿了抿,本来没有神采的眼睛,似乎也有了一点光。庄光胜知道,谢林那一颗牵挂孩子的心,平缓了下来。
接下来,谢林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首先是人,他们有悲有喜,有挂念有牵绊,在规定允许的条件下,检察官应多些人性化考虑。”庄光胜认真说道。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作为从事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庄光胜始终以无私正直作为立身做人的标尺,以公正法治作为司法办案的准衡,清廉自守,勤勉尽责,不枉不纵,秉公办案。
采访结束,记者在徐州市检察院门口等车去火车站,庄光胜执意陪着记者一起等。没有了采访时的拘谨,他放松了很多。
记者问他有没有看特别火的《沉默的真相》。他用力点了点头。对于剧中为了追求公平正义信仰而献出生命的江阳检察官,他由衷敬佩。
在他看来,或许现实中检察官们不需像江阳样用生命去捍卫正义,但身为检察官,必须要有“信念感”——敬畏法律,敬畏自由。
“他们”眼中的庄光胜是什么样的?
鲍书华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庄光胜这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是典型的“荷花定律”——经过长期积淀之后,开始厚积薄发,然后以越来越快的速度成长并绽放。
荷花定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拼到最后,拼的不是运气和聪明,而是毅力。
庄光胜2011年考入徐州市检察院,后进入侦监处工作,负责承办职务犯罪及经济类案件。后来,通过几次竞赛活动,我们发现他具有公诉人潜质,本着因人培养、因人施教的原则,院党组决定把他从侦监处调整到公诉处。
对于庄光胜,组织给予他充分信任。这次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开始我们也考虑到,辩论并不是他的特长,且他一直主办职务犯罪案件,接触案件类型窄,但鉴于他学习能力强,特别能吃苦,我们还是决定放手让他去拼一拼。
果然,他没让大家失望。
庄光胜的成功,除了组织的培养,主要还是得益于其自身优秀品质。
他大局意识强,考虑问题周密。组织分配给他的工作任务,从来不挑不拣,再小的事,他也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他勤学善思,对业务“钻”得透、“钻”得深。办案中,当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他能够沉下心去钻研,搜集类似的案例研究。
他又充满灵性,思维敏捷。我们曾经让他模拟,如何应对外地一起引发重大舆情的敏感案件,他很快给出应对方案,思维十分缜密。
李清泉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庄光胜刚工作的时候,我带着他办案,算他的师傅。在工作中,他展现了扎实的基础,表现出勤奋、博学、敏锐等特质。
我记得在办理非法经营中天黄金期货案时,庄光胜不仅在短短两三天时间内,摘录、提炼数十本卷宗,更是每天加班,学习金融领域相关专业知识。他对变向期货的鉴定、黄金现货与期货的区别等提出建议,对案件办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磨炼,庄光胜实务能力提升非常快。与此同时,在法学理论方面,他也进步明显。对于各种理论、各个法律规范条文,他信手拈来。大家都感觉这个小伙子悟性高、记性好、能力强。每次研究案件,我们也会听听他的意见。
能力提升背后,是庄光胜每天下班后或在办公室或在家里,坚持1-2小时的学习、思考。工作以来,他阅读大量书籍、文章,还研究域外法学家专著。
另外,他还依照兴趣看了诸如《江村经济》《中国文化要义》等社会学、历史学著作,以更好了解社会传统、人情世故。
没有谁能随随便便成功,庄光胜取得今天的成绩,缘于其脚踏实地、不断攀登。我为有这样的徒弟,由衷感到欣慰。
赵明
江苏师范大学
校长办公室法务办副主任
我是庄光胜的邻居,我和他的相识缘起于2016年小区的一次聚会。当时我们小区刚交付不久,为了促进邻里交流,他和其他热心邻居自掏腰包,组织大家一起在小区公共区域聚餐。
在此期间,他跑前跑后,搬桌子、摆盘、打扫卫生、招待邻居,热情周到,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开餐的时候,我主动和他坐到一桌,攀谈起来。
随后的日子里,我们逐渐成为了朋友。2016年年底,在筹备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子里,小到选举签名、会议后勤,大到建章立制、召开会议,庄光胜忙前忙后、非常尽心,为小区业主大会的顺利召开做出了诸多贡献。
在平时的生活中,庄光胜也非常乐于助人。无论是搭把手帮邻居搬东西,还是接受小区邻居的法律咨询,他都热情、细致、周到。
我有时候回家晚,晒的被子来不及收,只要给他发条信息,即便他不在家,也会安排家人帮我收回来。
诸如此类小事不胜枚举。从这些点滴小事里,我看到了一名检察官助人为乐、热心周到的宝贵品质。
作者:钱雪
原标题:《【十佳检察干警候选人风采录①】庄光胜:“猎狐精英”的成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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