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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聚力调解化积怨 案后回访暖人心

2021-04-22 23: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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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转化学习教育成果,金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蕊霞带领审判团队深入当事人侯某家中,对不久之前调解结案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进行案件回访。年逾古稀的老人一边和黄专委交流着案件化解的经过,一边不住地感慨,“我这一块心病终于算是去了”。看着老人精神矍铄,再没有了诉讼时焦急忧愁的面容,黄专委也终于放下了心里的一块石头。

当事人杨某与侯某原系本市某村村民。丈夫去世后,杨某因身体原因搬离了自建的房屋。考虑到房屋空置,侯某就与杨某商量买房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侯某付款后,一直实际占有和使用着该房屋。后村子整体拆迁,房屋对应的拆迁款和安置房被统一分配至侯某名下。杨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侯某返还部分拆迁利益,双方就此产生争议。于是,杨某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拆迁安置款和房屋。

经阅卷,黄专委考虑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情绪激动,此案牵扯村民利益、社会影响较大,如果径行判决,极易引发负面影响,于是黄专委着手制定调解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迅速组织开庭确定争议焦点,在庭审中先行组织调解,通过背对背谈话做工作,了解矛盾症结和形成原因。同时多次电话沟通、上门调解、联系双方子女后,基本摸清了各自顾虑。

随后,黄专委深入原、被告所在村组,联系基层司法所协助调解。最终,在黄专委的主持安排下,经过多方参与协调,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稍有缓和。于是,黄专委决定再次复庭,从平衡双方利益、恪守诚信公平价值观念和减轻双方诉讼及生活成本等多角度出发,向双方悉心释法明理,耐心疏导情绪,双方终于同意各让一步,达成一致协议。

最终,这样一起历经三级法院审理,历时多年的邻里纠纷案件终以调解的形式圆满结案。案件进入履行阶段,黄专委仍旧放心不下,一边为收款人联系银行工作人员存取大额现金,一边安排法官助理致函房地产公司协助过户,几经周折后,调解协议内容终于全部履行完毕。

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为民体现在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细节中。通过撰写裁判文书,守护公平和正义;通过组织多元调处,践行初心和使命。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金台区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坚持将所学、所思、所悟转化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效能,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聚力调解化积怨 案后回访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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