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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谣”秦火火受审,被控涉嫌诽谤与寻衅滋事

澎湃记者 李云芳
2014-06-29 13:10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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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人“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今天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秦志晖当庭自愿认罪。

        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两高”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东土秦火火”、 “淮上秦火火”、 “炎黄秦火火”等多个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罗援、杨澜、张海迪等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2011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秦志晖还用自己的新浪微博账户,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7·23”动车事故外籍旅客的谣言,2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秦志晖对于公诉机关列举的证据,均表示没有意见。审判长询问其是否认可起诉书指控的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秦火火表示“自愿认罪”。

        在公诉人讯问环节,秦志晖还具体讲诉了捏造“7·23”动车事故外籍旅客赔偿数额的经过。

        他说,此前在微博上有相关的内容,原数额是2000万欧元,当时有100多个转发评论,“我觉得3000万欧元更顺口,就把2000万欧元改成3000万欧元。 ”

        秦志晖这样解释动机,"我当时就考虑网民会注意到我这个人,至于铁道部,只是觉得会让铁道部显得比较狼狈"。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秦志晖,1983年12月出生,湖南衡阳人,高中文化。其于2010年7月就职于中国尔玛互动营销公司,负责文案工作。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秦志晖熟悉了相关的互联网炒作手法。2011年8月,秦志晖从该公司离职,先后于2012年12月、2013年5月到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被捕前秦志晖任北京华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2013年8月19日秦志晖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批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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