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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水污染事件中5商家“哄抬水价”被罚1600元
这一次,兰州出拳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在两天的巡查中共发现5家经营户和个人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高价销售矿泉水的行为,执法人员做出了罚款(共计)1600元的行政处罚。
澎湃记者在调查中获得了多份罚单,采访了在兰州水污染事件中哄抬物价的商家们。“中国式抢购”和“中国式涨价”,彰显了人们恐慌、盲从等弱点,也暴露了政府应急机制的短板。
4月11日 满城抢购矿泉水,警方出警维持秩序
11日中午,张忠诚女儿电话告诉他“自来水苯超标”。他匆匆下楼发现,已有市民涌上街头抢购各大小超市的矿泉水。
对市民抢购水的场景,兰州西固区清水桥社区荣华超市老板王荣华记忆犹新。王描述,11日11时过,他经营的超市里不断有人前来购买矿泉水,“整箱整箱的要,有的更是驾车来拉。”
人越来越多,荣华超市收银台前排起了长队,顾客推着的一辆又一辆购物车上,摞满了矿泉水。
见排队的秩序乱了,王荣华急了,赶紧站到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大声叮嘱“每人限买两箱矿泉水。”他担心,排在前面的人把超市里矿泉水买光了,站在后面的市民只能空手而归。
不到半小时,堆放在荣华超市角落的200多箱矿泉水就被抢购一空,墙角里的饮料也被搬走了大半。货源告急!王荣华赶紧打电话向周边的西宁、银川经销商申请补给矿泉水。自来水苯污染的消息,让他始料未及。
“做生意要讲良心,我不能赚这种昧心钱。”他称,自己也是半小时前从社区工作人员处得知自来水受苯污染消息的。他当天卖出的所有矿泉水价格跟平时一样,每箱24元,没涨价。
同样的热闹场景在马路对面的另几家生活超市和商铺上演。兰州西固中路苗苗生活超市营业员周小红告诉澎湃记者,她所在的超市当时排队至少有100米,防止发生哄抢,辖区派出所民警还赶来维持秩序。
15时过,她发现马路两旁人行道或背街小巷,开始出现小贩贩卖矿泉水,更有人干脆用大货车拉来,还持喇叭使劲吆喝。这种场景,周小红也是第一次看见。她称,这些商贩大发不义之财,平时1元/瓶的矿泉水卖到了4元/瓶;24元一箱的,卖到了五六十元,价格翻番。
市民吴成当天也参与了抢购矿泉水。11日13时30分,他从粘贴在小区的通知上得知自来水苯污染消息后,第一个念头就是去买水。他一路小跑到小区旁的超市,看见那里早已排起了长队。一会儿,人越来越多,排队秩序被打乱,大家开始一个劲往超市里挤,乱哄哄一片。费了好大劲,吴成终于抢购到了一箱矿泉水,但已是满头大汗。
在单位忙碌的刘红宇无法脱身,见很多人抢购矿泉水,他赶紧给妻子打电话,让她去买些矿泉水。当他的妻子匆匆赶往附近超市去买水时,发现各类瓶装水已被抢购一空。
多位市民证实,事实上,抢购矿泉水的情景一直持续到当天晚上8点左右,市区内各大超市的瓶装水基本被抢购一空。不少市民还驱车到周边城市买水。尽管有市民不情愿买路边商贩叫卖的高价水,但迫于情势,还是掏了腰包。
5商家和1个人被罚1600元
“抢水”太疯狂。有政府工作人员出来对商家的涨价行为进行干涉。
兰州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卢光杰参与了这场打击处理哄抬物价的行动。他告诉澎湃记者,此次自来水危机中确实存在个别不法商贩趁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11日16时,按上级要求,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防止市民恐慌,该市物价、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市场展开巡逻检查,严打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
“刚刚出门不久,就有了情况。”卢光杰称,有市民举报,称位于兰州城关区南滨东路的“瑞祥富豪酒类商店”高价销售矿泉水。执法人员随即前往,检查发现,该商店所售矿泉水没有明码标价,并且市场上26元/箱的矿泉水却卖到了40元/箱,违反《价格法》13条规定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执法人员依照该规定给予了500元罚款处罚。
刚刚处理完毕,又有一市民打电话,称自己在城关区“林健利群商店”买了一瓶矿泉水花了5元,价格比平时翻了几倍。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商店1元/瓶的矿泉水卖到了5元/瓶,随后对其给予了罚款50元。
12日16时20分,检查组一行在金昌南路中段发现路边堆了不少瓶装水,有人在向路过的行人兜售,执法人员随即上前进行检查。兜售者见到检查人员询问忙回答,水是自家用的,因为家里亲戚多,所以先拉到路边了,正在找车,等车一来就给亲戚送过去。
正说着,旁边的市民说,为啥不卖了,这不是卖的水吗,今天一大早就卖着呢。随即,执法人员以无照经营对现场的45件瓶装水进行暂扣,随后进行了处罚。
卢光杰称,在11日和12日两天时间的突击检查中,兰州市物价局共发现5家经营户和个人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高价销售矿泉水的行为,对其做出了共罚款1600元行政处罚,同时要求立即改正。
同样是卖高价水,为何有的罚款500元,有的只罚款50元?就此,卢光杰解释,罚款500元针对单位,50元针对个人。
4月15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该市外宣办主任王柠证实,11日发现自来水苯超标后,市民在购买矿泉水过程中确实存在抢购瓶装水、哄抬瓶装水价格的现象。但他强调“这仅是短时的、极个别的现象。”
商家:就是想多赚点钱
连日来,澎湃记者采访了兰州水污染事件中哄抬物价的商家们。
兰州城关区南滨河路737号,瑞祥富豪酒类商店,位于南滨河路一“丁”字路口的人行道旁,相较周围其他商店来看,该商店位置便利、装修豪华。推开玻璃门,澎湃记者看见,商店里除卖矿泉水外,还卖烟酒。堆积在门口的矿泉水和饮料至少30箱。
“不知道,我不清楚。”谈及11日该商店因高价销售矿泉水被罚款时,柜台里的王某支支吾吾不承认。当澎湃记者提出已看到了处罚告知书时,他才极不情愿回应一句“那是政府的事。”
兰州市物价局的询问调查笔录中,王某承认在4月11日、12日销售的24瓶装康师傅矿物质水价格被抬高,平时卖26元/箱,那天却卖到了40元/箱。为何卖高价?王某辩解,只是增加了运费,他同时透露,该商店所卖矿泉水没明码标价,也没发票。“这事(指被处罚)以后,我们把矿泉水价格降到了每瓶2元,还粘贴了标签。”见记者离开,王某抛下一句。
澎湃记者离开时,发现该商店玻璃门上还粘贴有“因房租到期,本店商品低价处理”字样。
城关区正宁路135号,浙客华小超市。17日18时许,超市已经关门。澎湃记者电话联系老板郑某,要求跟他见面,结果被拒绝。他在电话中称“处理就处理了呗,那是政府的事,现在都罚款了。”郑某称,他是4月12日被物价执法人员处理的。11日下午,郑某看到很多市民抢购矿泉水,而自己店里却没货。他想在第二天赚一笔,于是连夜调了30多箱矿泉水前来。12日一早,他将平时卖1.5元/瓶的矿泉水涨到了2元,没想到,刚卖出10多箱便被人举报。他被罚款500元。“算了,算了,我正忙着呢。”随后,他匆匆挂断电话。
兰州城关区燕西路103号,林健利群商店。谈及卖矿泉水受到处罚,老板娘金燕显得很冤枉。她称,平时自己店里储存的矿泉水不多,4月11日那天下午就被抢购光了,仅剩下几瓶散装的矿泉水。估计第二天还有很多人要矿泉水,她电话叮嘱矿泉水公司业务员多送些水来。12日上午,金燕出门了,让老伴刘某一个人留守商店。中午时分,有人举报她家卖高价水,被赶来的物价执法人员罚款50元。“早知道被处罚,打死我也不涨价。”
兰州市物价局出具的处罚通知书显示,该商店销售的娃哈哈矿泉水,平时2元/瓶,当天卖到了5元。
兰州人民饭店,17日20时,澎湃记者前往发现,进入饭店门口右侧有一个玻璃柜台,兼售烟酒和矿泉水。饭店服务台工作人员称,该玻璃柜台租给了别人经营,工作人员已经下班,她表示,自己对罚款一事不清楚。4月11日,物价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该柜台内摆放的矿泉水没有明码标价销售,被罚款500元。
4月11日晚,市民孙先生拨打当地报纸热线电话反映:五泉山下广场闵家桥的德福鑫超市卖的昆仑山矿泉水,原本120元/件,可是从11日开始就卖到了130元;商家还理直气壮,说“我就是卖这个价钱,大家都是这样卖的,现在想买也没有货了。”
对哄抬物价行为的打击处理有哪些执法难度?卢光杰说,在打击处理哄抬物价行动中,往往是那些游摊小贩让执法人员很尴尬。他们(指游摊小贩)多是打游击,与执法人员躲猫猫,见人来了,赶紧收手换一个地方,这给调查取证带来一定难度;相比较而言,那些有固定门店的经营户和个人,取证调查起来容易得多。卢称,目前,对哄抬物价的处理,多是依照《价格法》中的“未明码标价”等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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