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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收紧监管:缓设“新小”基金子公司,平息券商佣金战

忻尚伦
2014-06-24 08:21
来源:澎湃新闻
财经上下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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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有效平衡市场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关系,对经纪业务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王辰 澎湃资料

        在中国证监会会内职能部门的设置都落定后,确权监管即接踵而来。证监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按反垄断法不正当竞争法要求进一步规范证券经纪业务;并暂缓成立不满一年、管理资金不满50亿元的基金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申请。

        证监会对辖下机构的监管收口,行业相对激进的发展步伐被调低了频率。

        会内人士并指出,曾经分管机构业务的副主席张育军海外学习尚未回来。目前机构部主任是原基金监管部主任王林,同为部门级别领导的还有巡视员谢世坤,以及副主任梁永生、徐浩、李格平,以及副巡视员祁春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有效平衡市场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关系,对经纪业务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其中,将下发规则规范经纪业务,主要有四方面工作。第一,地方证监局需督促证券经营机构、地方证券协会,按照反垄断法不正当竞争法要求,确定佣金收费标准,实行自律管理,第二,地方证监局需督促证券经营结构要根据规则,依法合规开展经纪业务,统一线下线上业务规则。第三,地方证监局要跟踪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的工作,对收取佣金的自律活动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第四,证券业协会规范职责,对经纪业务实行自律监管。

        此举显然有所针对性。今年以来,伴随互联网金融的潮涌,不少券商携手互联网企业将经纪业务“上网”,以此降低运营成本从而降低交易佣金。这对于一半营收还依靠经纪业务的券商来讲,无疑于拼了家底,引起了业内的激烈反应。

        除了券商经纪业务,证监会昨日还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做出了规范。

        张晓军表示,为了提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专户业务的风险监测水平,自5月1日起,证监会委托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公司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及其专户业务进行备案管理。

        张晓军指出,对基金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管理资金不满50亿元的暂缓设立子公司申请;对已经设立子公司但没开展公募基金专户业务的机构,证监会督促其应尽快完善此业务。

        不同于公募基金母公司的严格业务规范,公募基金子公司的业务范围相当广泛,成为了基金公司开展另类业务、非标业务的最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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