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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衡阳司法局副局长上访,牵出监狱劳务合作投资内幕

澎湃见习记者 王万春 发自湖南衡阳、郴州、长沙
2014-06-24 11:4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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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曜中,原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副处级),2011年10月10日因与正局长万春生在党委会上“互殴”而出名。 CFP 制图

        很难想象一个初中毕业的农民,竟然把一个法学博士后、司法局前副局长给骗了。

        3月24日下午3时许,在湖南郴州监狱法制科办公室里,面对廖曜中的求证,郴州监狱七监区监区长陈立勋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廖曜中,原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副处级),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律师,2011年10月10日因与正局长万春生在党委会上“互殴”而出名。这个“初中毕业的村民”,指湖南祁阳县男子奉思宇,曾是廖的合伙人。

        2010年10月,奉思宇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廖曜中,并一起合伙,在郴州监狱投资兴办制衣厂。

        2012年2月,投资以失败告终,廖曜中声称损失31.3万元,大喊被合伙人欺骗。

        去年12月10日,廖辞去公职,开始前往湖南省公安厅、监狱管理局等部门上访。起初,他说辞职是“厌倦了体制”。不过,他近期告诉澎湃记者:“我辞去公职也是为了避嫌,要跟奉思宇打官司,目的就是把他送到监狱。”

        实际上,在廖描述的“诈骗过程中”,湖南省当地的公安局长、粮食局长、高级法院的法官、供电所所长、信用社职工、乡镇企业局职工及湖南监狱系统的多名相关负责人等,分别不同程度地裹入其中。

        他们有的出钱,有的出力,各尽所职,勾画出了一张从衡阳市地域内的4个监狱到永州监狱,最终与郴州监狱达成劳务合作的公职人员“抱团”投资路线图。

公安局长的引荐

        投资月利润在20%以上。这是30岁的奉思宇抛给“互殴局长”廖曜中的橄榄枝。

        廖曜中说,2010年11月初,经时任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局长张荣华的引荐,他认识了奉思宇、郭秀圭和尹忠春3人,“他(张荣华)是撮合我们一起在监狱投资兴办制衣厂。”

        2003年9月至2007年10月,廖任衡阳县副县长期间,张荣华是该县公安局局长。2007年10月至2012年2月,廖任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期间,张荣华也调至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担任局长。

        这样的交际,使他们二人“个人关系密切”。

        廖曜中称,此前并不认识奉思宇等3人,张荣华为了引荐,分别在其蒸湘分局的办公室、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太阳广场的蒲莉斯中西茶餐厅等地约他与奉3人见面。在张荣华的引荐下,奉自称是张的亲戚,是浙江的制衣老板,老家是湖南常宁市人,希望廖能帮忙。

        如今,奉思宇、郭秀圭均承认当年经张荣华引荐结实廖曜中,商讨在监狱投资兴办制衣厂一事。只是,二人均称时间太久,已记不清具体细节,而张荣华则不愿提及此事,多次拒绝接受采访,留下一句:“具体(事宜)你可以问郭秀圭,问他就行了,他清楚。”

        其实,奉思宇算不上张荣华的亲戚。只是奉的姐夫尹忠春和张荣华一个院子的,又是初中同学。奉承认,由于姐夫的关系,使得张局长帮忙引荐。

        除了张荣华的引荐和保证,奉思宇也一直声称,在监狱办厂每月投入一万元的话,纯利润在2000元以上。

        廖曜中心里一算,“按这个比例,投资一块钱,一个月就可以赚两毛,投资10万,就可以月入两万,比高利贷还高,了不得。”

        尽管廖曜中时任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依法不能经商),但在这样的诱惑面前,他还是有所期待。实际上,也正因为他的官衔,使奉思宇托人找上了他。

        正如奉思宇所言:“监狱里不是你想办就能办的。”郭秀圭也告诉澎湃记者,“如果没有这层关系,那你别想搞。”

        郭秀圭还证实了廖曜中的说法,本来也要拉上张荣华的,但当时张荣华把钱投到他弟弟的房地产项目里,暂时没钱。

        廖曜中觉得,有张荣华的面子和保证,在监狱办厂应该没什么问题,便应允“只要有项目,我可以去介绍联系。”

        如今,廖不认为自己是仗着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的官帽,充当官商之间的“皮条客”。他说衡阳市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要求干部招商引资,“虽然有这么个要求,但从来没有人去完成过”。

        在答应张荣华给奉思宇联系监狱后,廖曜中又拉来自己的妹妹廖雅莉(香港居民)参加投资,“由我全权代理她,与奉思宇、郭秀圭、尹忠春三个签订了合伙投资协议,并明确了我作为他们四个的法律顾问”。这次签订的协议显示,尹忠春也是代理人身份。

        很快,廖、奉、郭、尹四人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愿。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相关领导的介绍

        不过,仅凭廖曜中一人周旋,也未必能顺利将制衣厂开进监狱里。

        按照廖的说法,接下来,他带着奉思宇3人,首先找到了衡阳市第一看守所。接待他们的该所所长蒋璞向他们介绍了情况,说该所关押人员时间短,学员加工制衣时间不够,另外机器设备也难以保证。

        “听完后,奉思宇当即表示难以继续。”廖曜中说。接着,奉通过张荣华的关系,自己找到了衡阳市劳教所,该所所长李孝连的答复跟蒋璞的几乎一致。

        其实,在衡阳市地域内共有4个监狱,其中雁北监狱、雁南监狱、湘南监狱属省管,而衡州监狱是衡阳市司法局管理。

        在廖曜中任司法局副局长的衡阳处处碰壁后,他们瞄准了湘南监狱,“其实那时候我分管的是法制办和司法干校,还不直接管监狱。”廖曜中说。

        廖带着奉思宇和郭秀圭,到湘南监狱找他的同学伍衍波,也是时任湘南监狱企业的副总经理。经伍介绍,他们又找该监狱分管生产的副总伍良哲,伍良哲带来一个郑姓科长。

        廖曜中记得,跟对方多次洽谈无果后,他直接找到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的相关领导,经主管部门领导的介绍,最终他们见到了湘南监狱监狱长卜江清和总经理李世荣。

        有了省局领导的介绍,洽谈总算有了进展。2010年12月15日,廖曜中、奉思宇、郭秀圭、尹忠春四人签订第一份合作协议。

        在这份《共同投资合作加工服装协议》中规定,合伙人分别为:奉思宇(甲)、郭秀圭(乙)、尹忠春(丙)、廖雅莉(丁),而廖曜中则是法律顾问。

        此时,这些合伙人的身份也明朗了起来。其中郭秀圭向澎湃记者承认自己是衡阳当地一乡镇企业局的职工,而尹忠春是一信用社职工,在协议中是代理人身份。香港居民廖雅莉,是廖曜中的妹妹,由廖曜中来全权代理。

        该份协议规定: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合伙在湘南监狱合办服装加工生产部,该部加工厂生产以祁宇制衣厂的名义与湘南监狱签订合同,法人代表是奉思宇。

        但是,根据廖曜中的说法,这个“祁宇制衣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仅仅是一个空壳,而没有经过年检。在湖南省工商局网站,澎湃记者也没有查询到关于该企业的任何信息。

        同时,上述《协议》其中有规定:奉思宇、廖雅莉二位合伙人第一次出资10万元,各占总利润提取律师顾问费后45%的股份分成;郭秀圭、尹忠春不出资,只参与管理,共占总利润提取律师费后10%的股份分成。

        以上合伙人共办服装加工生产部,该生产部全部设在湘南监狱的某个中队(具体以湘南监狱的安排为准),利用监狱的生产设施和服刑人员生产加工。

高院法官、律师也投资了

        在打通关系之后,钱成为了合伙人们面临的又一个难题。

        廖曜中称,原因是“湘南监狱要求投资方一次性先交25万元押金,资金周转不开”,而奉思宇说,不是钱的问题,是湘南监狱本身已没有劳力可供进行制衣加工,“他们已经有其他老板在做”。

        总之,廖曜中和奉思宇等人不得不另谋出路。

        2011年元旦这一天,在衡阳市晶珠广场对面的迪欧咖啡,廖曜中和来自雁北监狱的一个科长周文安喝茶,二人聊到在监狱投资兴办制衣厂的事。

        周文安向廖曜中表示,郴州监狱是最好的选择,并介绍了他自己的表兄——郴州监狱劳务公司经理李伟给廖认识。

        邻近春节时,廖让奉思宇单独一人赶往郴州找李伟。后来奉告诉廖,李伟很是关照,为他介绍了郴州监狱企业——湖南鑫裕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欧阳海涛。

        奉思宇认可了上述细节,并称这是廖通过电话联系好之后,让他接洽碰头。

        最终,制衣项目落地在了郴州监狱,“郴州监狱要的押金少,先交6万就可以了。”廖曜中说。

        然而,项目落地的转移,使得郭秀圭和尹忠春退出了投资,“太远了,如果是在衡阳还可以考虑投资一下,但郴州不熟,又有点远,顾不上。”郭秀圭告诉澎湃记者。

        合伙人的退出,导致资金出现了缺口。

        廖曜中又拉来了衡阳县粮食局的副局长陈水良合伙。廖称,在2011年春节过后,他和陈水良还一度赶往浙江诸暨市考察制衣项目的设备、料子等。

        但按照廖曜中的说法,不久后,他和奉思宇、陈水良三人在一起前往郴州监狱的路上,陈跟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引发误会,遂退出投资。

        奉思宇说,陈水良是被廖曜中气走的:的哥要价70元,陈叫价55元,两人在讨价还价时,坐在副驾驶的廖曜中突然说“别讲了,我给你70块”;此举引发陈不满,直接下车走人,最终退出投资。

        2011年3月2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及其朋友——长沙律师穰泽群加入进来,还有廖曜中招来的衡阳当地的老板廖小清,三人的加入带来了一笔资金,解决了资金的困扰。

        律师穰泽群向澎湃记者证实,当初通过他高院的朋友,认识了廖曜中,在廖曜中的邀请下听说很赚钱就加入进来,“当时我把钱打到廖局的账户里时,我还不认识他。”

        当年4月28日,这些合伙人重新签订了一份在郴州监狱生产的合作协议。

        此时,合伙人已发生了变化,合伙人变为:王媛(甲)、廖曜中(乙)、廖小清(丙)、奉思宇(丁)。

        知情者给澎湃记者透露,协议上的王媛是代理人,她是穰泽群的妻子,而穰泽群则为湖南省高级法院其中一法庭庭长代理,二人合持一股。这也得到了穰泽群的承认,“一开始投资的钱,有一部分是我朋友高院法官的。”

        这正如后来廖曜中也在更改合伙人名字时,写上了妻子华亚萍的名字。但在整个投资过程中,湖南省高院的该名庭长至始自终都没有走到台前露面。

        根据新的协议,甲乙丙三股东各出资13万元,各占28%;丁出资6.5万元,占16%股份(由于丁方最先提议该项目,又掌握技术及信息资源,本只有14%的股份,特由提议权、技术及信息权增持2%的股权)成立服装有限公司,生产部设在郴州监狱,公司生产利用监狱的生产设施和服刑人员进行。

        设立公司时,四人分工明确。各方推举律师穰泽群为董事长兼法人代表;廖曜中担任出纳;廖小清负责郴州生产、生活等日常事务管理;奉思宇负责浙江方面的采购与货源组织等。

        除此协议,他们依然用未过年检的“祁阳县祁宇制衣厂”的名义,和郴州监狱签订了投资合同。

        2011年5月5日,“祁阳县祁宇制衣厂”的名字变成了“郴州市天赐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天赐服饰”)。

        湖南省工商局网站查询显示:该公司注册地址是郴州市燕泉路6号(正是郴州监狱的门牌地址),企业法人廖小清,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及方式是服装设计和销售,行业分类是批发业,而非制造业;目前,该公司已被吊销。

        上述协议规定:兴办制衣厂的合伙人,利用郴州监狱的服刑人员进行制衣加工项目,需每月抵押6万元押金。

投资失败之后

        最终,合伙人们的制衣项目被郴州监狱安排在该监狱的七监区和十一监区。分别由两个监区的监区长陈立勋和杨新潮管理,监狱也为合伙人们办理了“郴州监狱通行证”。

        合伙人们跟湖南鑫裕实业有限公司的合同显示:合伙人要向监狱交纳安全风险金2万元,还需支付15万元的保证金,这笔钱最终可以抵消货款。

        合同显示,监狱企业按投资合伙人所需,配备100至150人的服刑人员作为劳力,在培训期内由合伙人每月向每人支付1000元工资,其中当年4月1日前第一期65人,7月1日前第二期35人,共计100人;机修工每人每月固定2600元。

        同时合同规定,监狱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按人头50元一天,每月22天,每人每月1400元保底工资;若需临时赶货加班,投资合伙人需向管理人员每小时10元计算,生产人员每小时5元计算。

        生产加工经营期间,廖曜中还听奉思宇称,监狱劳务公司的经理李伟还占干股,需要分成。但是在后来的经济交往及发票冲账抵消借款的过程中,并没有发现李伟分成的票据。

        双方签订,在次月的5日前核对上月结账清单(含加工费、停产误工补助费),投资合伙人在次月15日前,将上月产品结算款一次性支付给监狱企业的财务部,每逾期一天,多支付1%。

        2011年7月15日起,股东廖小清的18万股份全部转让给新股东阳晓平,他也是当年衡阳抗冰救灾感动衡阳的人物,时任松江镇供电所主任,后任向阳镇供电所所长。在郴州监狱的制衣项目中,阳晓平持股后担任“天赐服饰”的总经理。廖曜中称,当时阳以10万元收购了廖小清的18万元股份。

        阳晓平也向澎湃记者承认,当初是他和弟弟一起投资,是因对方资金不够时加入,二人分别出钱但以他名义参加合伙,“他(廖曜中)说每个月能分个两三万块钱,他也是个副处级干部了,我也相信他了。”

        一份郴州监狱的收据显示:2011年7月份,制衣项目老板阳晓平向郴州监狱交纳64000元劳务费,8月份交纳了5万元劳务费。

        也就在这一年的10月10日,在衡阳市司法局召开党委会时,时任局长万春生与副局长廖曜中在“进干部”人选问题上产生分歧,两人大打出手,一时引发全国关注。

        奉思宇说,廖此举对制衣厂产生了负面影响,“他一个副手跟自己的一把手打架,这个事被郴州监狱的领导知道了,监狱领导对我们这一拨人都有了看法,认为廖是个不安全因素。”

        同时,在郴州监狱内的投资,接连的亏损使得20%的月利润成为了一个传说,合伙人们甚至向监狱方付不起货款。

        这时,监区长陈立勋开话了,他找到奉思宇,“还能不能开?不能开就关了吧,运走你们的设备,我看着那个货款也交不上来了。”

        2012年2月29日,廖曜中、奉思宇、穰泽群等投资合伙人签订了一份《合伙人解散协议》,标志着这个由多名公职人员一手操办参与,历经湖南监狱系统多个监狱的制衣项目,以失败告终。

        在这份《散伙协议》中明确规定,因项目亏损严重,各方达成协议,其他合伙人一次性给廖曜中补偿付清4万元,奉思宇分10个月支付补偿款,每月支付4000元。郴州监狱制衣项目全面停止并解散,后续经营由奉思宇独立进行,其他各方不再干涉。

        整个投资过程,廖曜中声称损失31.3万元,而阳晓平称损失30多万元,穰泽群则说他亏损的最多,“我亏了40多万,是损失最多的一个。”

        投资失败之后,合伙人之间也已矛盾重重。

辞去公职后打官司

        合伙人之间公开的纠纷最早出现在2013年年初。

        2013年3月12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发出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时任中国国际商会衡阳商会副会长的廖曜中将供电所所长阳晓平、“天赐服饰”告上了法庭,在法庭审理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原告廖曜中申请撤诉,法院予以准许。

        知情者告诉澎湃记者,阳晓平也是廖曜中的堂妹夫,“他连堂妹夫都拉进去了,然后又把自己的亲戚告到法院。”

        阳晓平说,这次被廖曜中状告是因为散伙时签订的协议中提及的补偿款问题,后他给廖曜中付清后,廖撤诉。

        尽管廖曜中撤诉,但纠纷并没有化解,奉思宇成为廖曜中新的控告对象。

        廖曜中说,奉思宇作为当初的提议人,用的是“空手套白狼”的办法,利用领导干部的关系和在监狱办厂的经验,想达到最终占有合伙人资产的目的,“因为我们撤出后,他单独跟郴州监狱合作了一段时间,想单独自己做。”

        2013年4月,廖曜中驱车到祁阳县石鼓源乡五房村3组,在奉的老家了解奉的情况。

        “我当时还是副局长,当地司法局、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也提供了帮助。”廖说。这一次,他从村委会、派出所等了解到,奉老家没人,新建的二层楼房空置,奉也不知去向,更重要的是他得知,奉不仅没有像他说的那样借钱给别人了,相反还有欠债。

        廖曜中说,期间他还亲自前往浙江调查,发现奉思宇购买的设备是二手货,只付出了5.3万元,“他将剩余的12.6万元独自侵占,用作他在老家建房欠的工程款、材料款,欺瞒我们其他合伙人。”

        此前的2011年,浙江跑线,专门负责技术、设施、料子的奉思宇声称总共花费17.9万元,但并没有发票。

        至此,廖开始书写材料,控告奉思宇涉嫌职务侵占和诈骗,并到衡阳市当地公安局报案。

        起初,廖曜中找到了张荣华(奉思宇的引荐人),希望他能站出来为他作证。此时,张已是衡阳市公安局的副处级侦察员,以“不与他们联系,避嫌”为由婉拒。

        经衡阳市公安局指派,由蒸湘分局经侦大队来查办此案,但一直迟迟没有立案。廖又多次找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相关领导,希望主管部门查办奉思宇在永州、湘南、茶陵、郴州监狱系统的投资背景及监狱系统管理人员的情况,“但没有得到答复”。

        但奉思宇对澎湃记者说,在合作办厂期间没有侵占廖的钱财,自己还倒贴5万元,“反过来他廖曜中还应该陪我这个钱。”

        他称散伙后,廖曜中又邀湖北一朋友,一起跟他分别签订了两份合作协议,“他还是想做这个,是他自己找上来的。”

        如今,奉已终止了和郴州监狱的合作。他说,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曾向郴州监狱过问此事,“廖曜中以我跟监狱领导拉关系为由,告我,最终我不得不退出郴州监狱的经营。”

        2013年12月10日,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将廖曜中的人事关系转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才交流培训中心,这标志着他正式辞去公职。

        此前,他声称辞职是因为“厌倦了体制”,但最近一次,他告诉澎湃记者是要卸下公务员身份的束缚,状告奉思宇。为此,他不但写控告信,还亲自到湖南省公安厅、监狱管理局等部门上访。

        今年元旦前,湖南省公安厅下发一份廖曜中的信访通知。但廖称,此事虽被当地公安部门重视,但依然没有处理与否的答复。1月6日,廖再度书写控告信递交到衡阳市公安局,要求对方立案侦查,并声称将前往中纪委、公安部等部门上访。

        脱下公装的廖曜中认为,没有了司法局副局长的身份,维权经常遭遇到冷落,甚而来自不同方面的压力,也让他觉得维权举步维艰。

        就此,衡阳警方称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调查中。多名警方内部人士告诉澎湃记者,警方内部目前更倾向于认为此案属纠纷案,不构成诈骗。

        3月25日下午,郴州监狱办公室答复澎湃记者:“我们基层单位不接受采访,你问我们的主管部门,问一下管理局吧。”

        当日,在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对方要求澎湃记者发采访函,“我们得看你采访的具体事情,再考虑是否有必要宣传或监督。”澎湃记者当日就传真了采访函。不过,截至发稿时,对方仍没有对此进行答复。

你怎么就被农民给骗了?

        “把这个事搞出来看他的笑话,我也是有准备的。”奉思宇说。

        看笑话当然指廖曜中,奉认为当初廖参加投资完全是自愿,也是合伙人中最有投资热情的一个,“其他股东都不想要他了,要让他退出,收购他的股份,但他不愿意。”

        其实在奉的印象中,廖曜中是个好人,是个有文化,有能力的人,手里有很好的资源,“只是他个性太强,性格不好,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他妹夫都跟他闹矛盾,你想想我要是骗子的话,我一个农民怎么跟那么多有正式工作的人打交道,他们怎么会帮我,他把这事搞出来我们就等着看笑话。”

        为了“这个笑话”,廖曜中到处找人,希望当初的引荐人张荣华等人能够站出来作证,但一直没有结果。

        4月21日,澎湃记者向张发去短信,张依然没有回应;当日,澎湃记者联系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后说明事由后,对方称需向领导汇报后再定夺,不过,截至澎湃记者发稿依旧没回音。

        3月24日这天,独自收集证据的廖曜中来到郴州监狱找业务经理李伟,希望李伟能为他作证。这天,李伟恰巧不在,廖找到了监狱法制科。

        在郴州监狱法制科的办公室里,工作人员询问:“你现在才发现他是骗子?”

        “我早就发现了。”廖曜中说。

        “早就发现了为什么以前没采取措施呢?”法制科的工作人员继续说。

        “因为以前我是公务员身份。”廖曜中说,“我辞去公职就是为了避嫌,就是要把奉思宇绳之以法。”

        “很难想象他一个(初中毕业)村民,怎么把你一个司法局的副局长,还是法学博士后、又是律师给骗了。”同在的七监区监区长陈立勋发出了类似这样的疑问。

        随即,在办公室里一阵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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