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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医生”兰越峰被解聘,88名代表一致表决通过

澎湃讯
2014-06-05 14:3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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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医生”兰越峰

        纷纷扰扰的绵阳市人民医院“走廊医生”事件今日进入“法治”阶段。据四川在线报道,今日下午15时20分许,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代会,与会 88名职工代表一致表决通过“解聘‘走廊医生’兰越峰”的医院处理意见。

 “过度医疗”风波

        去年5月以来,多家媒体采访兰越峰,兰被认为是和医疗乱象做斗争、得罪了领导被逼坐走廊的“斗士”。尤其是今年1月9日,央视新闻频道播出《过度医疗的危害》,兰越峰为反对过度医疗独坐走廊600多天的新闻,一时满城风雨。随后,由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察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医院调查。

        此前,对兰越峰举报过度医疗、医疗乱象问题,官方前前后后已经组织了十几次调查。院长王彦铭在1月中旬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1月18日,联合调查组公布初步结论,未发现人民医院存在兰越峰所指出的违反医疗规范,过度医疗等问题,但这个结果并没有改善医院当时的处境。

        来绵阳市人民医院就诊的患者人数从1月份后就下滑了20%,一些病人嚷嚷着要转院,一些人来看病,会问医生:“做这么多检查,开这么多药,不会是过度医疗吧?”

        2月19日,200多名医院职工聚集于医院外的道路,要求开除兰越峰,绵阳市政法委书记到场劝解。

        3月2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播出,节目组重访兰越峰,并调查其所举报的绵阳人民医院涉嫌过度医疗的问题。该节目记者通过调查比对,未发现医院存在兰所举报的过度医疗等问题,这和联合调查组所得出的调查结果一致。

        4月25日,绵阳市人民医院在官网上挂出一则《关于兰越峰医生情况有关说明》。在该说明里,医院对兰越峰事件的始末进行了详细披露,并在说明的最后提到,医院认为兰越峰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没有提供实际工作量,已连续旷工61.5天。医院最后一次书面通知兰越峰最迟于2014年5月5日到超声科上班,否则,医院将解除与兰越峰的聘用合同。

“最后通牒”期限日 医院大门口交锋

        昨日,是绵阳市人民医院对“走廊医生” 兰越峰发出 “最后通牒”、要求其“限期到岗、否则解聘”的最后期限。下午17时50分许,兰越峰现身医院大门口接受一家电视台采访时,称她近阶段一直在CT室上的班。但院方对其行为并不认可。面对媒体镜头,双方在医院大门口针锋相对。

        医院负责人表示,医院有自己的岗位管理规范,医护人员应持证在规定岗位值班。兰越峰的岗位是外科超声科,而不是CT室。同时还透露:今日下午,院方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职代会,对兰越峰旷工问题拿出处理意见。

        据了解,兰越峰原岗位是外科超声科,而兰越峰前夫何某的岗位在CT室,兰越峰离开“走廊”后曾多次出现在此“自修”。医院曾六次书面通知兰越峰回超声科上班,并在外科大楼二楼为其准备了单独的值班办公室——超声诊断室(九)、配备了助手和新设备,但兰越峰没有回超声科。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中午13时05分,兰越峰发微博称:“武力逼坐走廊,罢工开除,网络开除。职代会开除。还有什么招?…60年代到今天过去40多年了,党和国家进步,绵阳市医腐败共同体的刁(应为“雕”,编者注)虫小技难到谁呢?”

职代会一致表决通过“解聘”

        今天下午15时05分许,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代会。全院105位职工代表,88位到场。

        首先,院长陈斌、副院长杨曙光通报了《绵阳人民医院关于兰越峰医生解除聘用合同有关情况说明》和《医院对兰越峰医生的处理意见》:“2014年1月28日以来,医院本着‘不抛弃、不放弃、不排斥’的原则,一直最大限度地保持与兰越峰医生的沟通,包括积极与兰越峰医生亲友的联系,但是,兰越峰医生一直未到超声科上班。根据川办发〔2002〕40号《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以及医院与兰越峰医生签订的《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十条(三)款2项相关规定,兰越峰医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构成长时间旷工,符合因旷工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2014年5月6日上午,经院务会研究,提出‘与兰越峰医生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意见,提交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15时20分许,88位到场医院职代会一致举手表决通过“与兰越峰医生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意见。会议随即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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