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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监管细节:屌丝单个项目投资上限2.5万
股权众筹监管细节逐渐明晰。5月6日,证监会在上海就正在拟定中的众筹管理办法再度征求业内人士意见。澎湃记者获得一份会议纪要显示,监管层目前对股权众筹的监管考量主要限定在金额及参与人数上,人数上限是200人,普通投资者(屌丝)单个项目单笔投资上限为2.5万元,合格投资者则为50万,单个项目的融资上限初定为1000万元。不过,如何界定合格投资者、如何做好信息披露等更多具体细节仍待进一步明确。
据参与该会议人士透露,该会议主要召集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者,但未限定仅众筹平台人士参与。监管层界定的股权众筹本质是服务于中小微企业,明确众筹特点是两小,融资主体小、投资者小,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补充。值得明确的是,通常所说的众筹大致可分为四类,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实物众筹(实物回报)及捐赠众筹(公益众筹),此处监管层明确的是主要是股权众筹的管理,债权众筹则可能由银监会参照P2P管理,下文如无特别注明,众筹即指股权众筹。
按照该参会人士介绍,众筹管理主要还有以下五个要点。
第一,众筹不提倡混业经营,实物和股权要明确分;
第二,众筹暂定为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行为,众筹参与人数限定在200人内,普通投资者单个项目单笔上限2.5万,合格投资者50万,融资额500-1000万,一切想通过有限合伙或者代持突破人数上线的都算违规。其中,所谓特定对象是指众筹平台注册用户,但初步门槛如何界定仍未明确,监管层还明确将设定合格投资者制度,区分普通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
第三,众筹平台不得插手众筹资金,众筹资金必须找有托管资质的银行托管,支持线上和线下结合经营、资金划付倾向于通过线上完成。
第四,众筹投资锁定期限为1年,至于1年后能否转让、如何实现退出则需再明确
第五,信息披露方面,众筹平台、投资者,甚或“带头大哥”(指消息灵通或带头投资人)都不能做众筹项目的尽职调查披露,至于众筹项目方信息披露要做到什么程度,也待定。
众筹最早兴起于美国,且初期集中于艺术、文化类项目。因为相比其他融资方式,众筹项目能否成功募资不再将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投资者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个人提供机会。而且回报方式也多种多样,如众筹项目是画展,回报的则是画展门票,如众筹项目是音乐会,获得则是音乐会门票。当然,如果有收益,部分股权众筹艺术类项目也将分红。
在国内,相比于P2P的遍地开花,众筹刚刚起步,以至于行业发展门槛较低,只能依靠自律组织进行约束。日前,中央已明确众筹监管部门归属证监会。 众筹的主要模式是:众筹平台对项目的创新型、可行性审核后,批准发起资金募集。投资人可通过第三方支付“捐献”指定数目的资金,并在项目完成后得“回馈”。按照此前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证监会将于5月前完成对国内众筹平台的调研并出具初期的征求意见稿,6月份将正式对外公布众筹管理办法。证监会此前也表态正在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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