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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宣判特大跨国贩童案,团伙拐卖20余越南儿童到广东
庭审现场。
5月16日上午,“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在广西防城港中院宣判。24名被告因拐卖儿童罪获刑,其中黄清恒、黄曼丽、阮氏军3名主犯被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另外21名被告分别判处1年10个月至15年。
该团伙2010年以来从越南将20多名婴儿拐卖到广东。
此案为公安部督办的大案,引起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的高度重视,亲自指挥、组织了这起案件的侦破工作。
2011年7月15日14时,公安部统一指挥广西、广东两地警方联合行动,破获“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切断了这一从越南向中国境内拐卖儿童的通道,解救儿童8名,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其中越南籍犯罪嫌疑人8名。
2012年,8月27日,震惊全国的“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黄清恒、黄曼丽、阮氏军等24名被告人(其中越南籍10人,女性18人)被指控在不到一年时间内拐卖20多名婴儿。这些婴儿全部来自越南,大多数是男婴,被黄清恒等人卖到广东省揭阳、潮州等地。
据公诉机关指控,越南籍妇女黄清恒和黄曼丽了解到广东揭阳等地家庭有收买婴儿的意愿后,便多次将婴儿从越南拐到中国广东省出卖,从中非法获利。
在黄清恒、黄曼丽、阮氏军三人的组织下,形成了由24人组成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他们有组织、有计划地从越南向中国广东省揭阳市、汕头市等地拐卖儿童,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产后再将婴儿卖出。从2010年至案发时止,有证据证实的被拐卖的儿童达20余名,其中有11名已被公安机关解救。
由于被告中有越南籍和中国潮汕籍人,不通普通话,为顺利审理案件,市中院专门请来两名越南语翻译,1名潮州方言翻译。法院还依法为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由于该被告人数众多,作案次数多,且为跨国犯罪,案情复杂,该案持续庭审1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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