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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禄宝被公诉,系“秦火火”后第二个遭公诉的“网络大谣”
2013年8月25日,网络爆料人、所谓“维权斗士”周禄宝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IC 截屏图
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网络名人”周禄宝于5月22日被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周禄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网上发布负面信息或举报投诉为要挟,索取他人财物。
1985年出生的周禄宝,是甘肃省陇西县人,只有初中文化。其在互联网上自封为时事评论人、知名写手、网络名人、专栏作家和网络反腐维权斗士,因在网上实名举报“表哥”“洋酒哥”“教师性侵幼女”等事件而走红。2013年8月9日,周禄宝被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昆山市检察机关指控其于2011年6月至8月先后敲诈勒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鉴山寺、浙江省乌镇修真观、昆山市周庄全福寺。其作案手法主要是以寺院或道观存在欺骗游客钱财为由头,在网上发帖攻击或以举报投诉相威胁,然后私下与对方谈判,以不同的理由索要钱财。
除指控敲诈勒索三寺院外,检察机关还指控周禄宝于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期间,借替216户业主维权之名,向河北省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一房地产开发商敲诈勒索80万元。检察机关查清这些钱的转账过程后,已将其中的大部分扣押。
检察机关认为,周禄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3年8月起,公安部在全国掀起打击整治网络有组织造谣炒作专项行动热潮,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这可以视作整治“网络谣言”的一个分水岭,包括周禄宝、“秦火火”秦志晖、“立二拆四”杨秀宇等人相继被捕。
“秦火火”被控诽谤、寻衅滋事案于今年4月1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4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秦火火”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据澎湃记者查证,周禄宝是继“秦火火”之后第二个被提起公诉的“网络大谣”。
被刑拘的“网络大V”
熊忠俊
发帖质疑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2009年8月21日被行政拘留10天。
秦火火
原名秦志晖,发布关于动车事故赔偿、郭美美等谣言,2013年8被指涉嫌制造传播谣言遭刑事拘留。2014年4月1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杨秀宇
网名“立二拆四”,2013年8月20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傅学胜
因恶意谣传“‘情妇’举报公安分局长”和“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等谣言被上海警方依法刑拘。
刘虎
《新快报》记者,2013年8月,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周禄宝
知名网络爆料人,索取"封口费"涉嫌非法敛财,2013年8月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批准逮捕。2014年5月22日被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格祺伟
曾首发报道合肥少女毁容案、李昌奎案,2013年8月因涉嫌网络造谣传谣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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