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依视路、博士伦等因价格垄断被罚1900万,部分品牌降价

澎湃记者 宦艳红
2014-08-05 16:13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商学院 >
字号

依视路、尼康、蔡司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遭到处罚。

        国家发改委29日在官方网站公布,包括依视路、尼康、蔡司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遭到处罚,共计罚款1900万元。

依视路被罚897万元

        其中,对价格控制力较强,但能够主动整改的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879.02万元;对不能很好配合调查,但能主动整改的北京尼康眼镜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168.48万元;对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的卡尔蔡司光学(广州)有限公司、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和强生视力健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均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分别为176.6万元、369万元(按隐形眼镜片相关市场)和364.37万元;对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2家涉案企业,依法免除处罚。

        国家发改委称,根据群众举报,2013年8月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力量对眼镜行业主要镜片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查实一些生产企业存在限制下游经营者转售价格的排除竞争行为,近期责成北京、上海、广东三个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进行了处罚,目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下达。

眼镜业价格垄断的两种惯用手法

        经查,上述企业普遍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镜片转售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有的框架镜片生产企业与经销商签订了含有限定转售价格条款的《销售合同》,并要求经销商严格按照其制定的“建议零售价”销售镜片,直接维持转售价格;有的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与其在全国或重点城市的直供零售商常年统一开展“买三送一”促销活动,相当于各零售商按照生产企业“建议零售价”的七五折销售隐形眼镜片,变相维持转售价格。

        为确保镜片市场价格体系得到维持,涉案企业通常采取惩罚性措施加以约束,如扣减保证金、取消销售返利、罚款、停止供货、口头(邮件)警告等。一旦经销商或零售商突破限定的价格(折扣)或擅自加大促销力度,就会遭到警告、停止供货等惩罚;反之,如果经销商或零售商严格遵守限定的价格或促销力度,则会获得销售返利等奖励。

        国家发改委表示,眼镜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该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反价格垄断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上游经营者不得剥夺、干预下游经营者的定价自由,排除、限制市场价格竞争。作为眼镜行业市场规模较大、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知名品牌商,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限制了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达成并实施了销售镜片的价格垄断协议,达到了固定转售镜片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效果,排除和削弱了镜片市场价格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相关镜片价格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依视路宣布最高降30%

        据上述国家发改委消息,各涉案企业受到调查后,均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是立即按照《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对经销合同进行修改,废除维持转售价格的所有措施;三是组织开展反垄断法规培训,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四是主动降低旗下主流产品的出厂价。截至目前,涉案企业的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之中。

        此次被罚款最多的依视路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该公司积极配合了此次发改委调查,也会遵守发改委的处罚结果。此外,该公司已经决定调低原钻晶UV产品的零售价,降幅高达15%-30%。

        博士伦未能回复早报记者的询问,但其官网消息显示,该公司自今年5月1日起,三款产品做降价优惠10%-15%。

        强生则向早报记者表示,目前该公司正在解决这一事宜,不便对外透露。

眼镜企业并非首个遭到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去年8月,6家奶粉企业同样因为涉及价格垄断遭到中国反垄断史上最大罚单,高达6.69亿元。在调查期间,涉案企业均陆续宣布降价。从时间截点来看,发改委正是在公布了奶粉企业处罚结果后紧接着对眼镜行业进行了调查。不过,与奶粉行业5个月的调查时间来看,眼镜行业显然更为复杂。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