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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愤议招远疯狂杀人事件的五大主体

澎湃记者 严昊
2014-06-02 10:43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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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的员工是否应该挺身?

        5月30日19时18分,麦当劳的新浪官方微博发布置顶消息,“对于山东招远事件,我们深感痛心。此案件正由相关部门处理,我们全力配合调查。”截至31日晨7时许,该微博已被转发近万次,评论超过两万次。      

        正方:员工有义务制止,麦当劳要赔偿

        毛小小卷:麦当劳员工加围观者至少数十人,竟没有一个敢上前阻止的!这么多人居然怕区区5个人?

        西瓜爱死了夏天:法盲不少,无论是按照《侵权责任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麦当劳都应该承当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责任。这并不是找麦当劳茬,也不是转移话题。

        火星人有点坏:大堂经理加男性的员工至少也有4-5个吧,后面炸鸡块的怎么着也得有男人吧。全店男性员工5个人都没有?就算没有五个人,3个男人怎么也能制止下吧?

        抹儿_:开除所有当班员工,他们有义务制止暴行,却没见他们身影,太可悲了。作为餐厅,在店内发生可制止暴行而无动于衷,需要负很大责任。不是赔偿和配合警察工作就能取得原谅的,你们的公关需要做很多工作,建议配备专业安保人员,毕竟你们很大一部分消费群体是孩子,还好这件事发生的时间段几乎没有孩子在场。

        Simply_Price:餐厅是一个很容易发生口角甚至打架的地方,一般都会有应急预案,更不要说是24小时营业的了。如果这次案件中麦当劳无任何施救的意图和措施,我认为你们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哪怕你们的店长仅仅是高声喝止,性质都会有所不同。另外,如果此事发生在美国,就凭凶器是椅子,麦当劳都很难撇清关系吧。

        胖仔天使在人间:美国老太太在麦当劳喝热饮烫了舌头都给天价赔偿,一个活生生的人死在店里,总是有个过程,这时候员工在干嘛?店经理在干嘛?那些看客们,你们被恶势力吓昏了头吗?

        

        反方:能报警就尽到义务了

        西勒:不发监控视频,从此不进麦当劳。

        瘦成一匹马了咧:这关人家麦当劳什么事?还要求公布视频,人家现在视频资料在公安那,你说公布就公布了?

        大钱钱丶:围观的人可以害怕不上,麦当劳的员工不是人吗?他们大多是年轻小姑娘呢,难道还得要求每家麦当劳配个砍刀吗,不要在这道德绑架,谁敢说当时在场自己敢上去的!

        思过崖的美好时光:照这样讲,前段时间火车站要为火车站恐怖事件负责了,可是没见你们站出来么。

        穿墙人_Miss囧:看视频不只是麦当劳,现场所有人都做得太冷漠太懦弱,或许自己在现场也不敢站出来,但是一群人都站出来结局是不是会不同了。

        不是想不通:看了看这些评论,有点蒙圈了。合着麦当劳的小姑娘们除了给你炸美味可口的垃圾食品,不管你是不是顾客都给你提供跟你家里的卫生条件相当的洗手间,难道还有扑到歹徒铁棍下阻止你被打死的义务?能报警就属于尽到责任了。监控录像提供给警方就行了吧?

        JSKurama:一,你们应当把愤怒转向凶手。二,我们不能要求麦当劳员工像警察等上去英勇救人,他们只是普通人,面对六个暴徒,他们是弱者,要先保障自己安全。三,你们这些来愤愤不平的人,你们敢上去强行制止施暴行为吗?

“死者的孩子看到视频会怎样”

        晓少女战士:她还有个7岁的孩子,我都无法想象孩子知道这一幕会不会疯了;她的父母她的家人看到视频对政府又是怎样的看法?

        Hiahia大頭:看视频听到女孩的惨叫不禁泪流满面,骂人的话都词穷……

三天还没公布结果,警方办案遭质疑

        山东招远市公安局的新浪微博在29日上午10时19分发布了麦当劳打人事件的消息。截至31日晨10时半,其转发已经超过15万次,评论超过51万条。

        警方公布的内容称,“5月28日21时许,张某等六人在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与同在该店就餐的吴某发生口角,张某等六人对吴某进行殴打,致吴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招远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快速反应,将张某等六人抓捕到案,经初步审查,张某等六人对殴打吴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对此,网友提出了质疑。

        当我想飞向蓝天:女孩是当场死亡的。现在警方说的是抢救无效死亡,当场打死的叫故意杀人 ,经过抢救程序后宣布死亡的叫过失杀人 ,量刑是完全不同的。警方是否为此留下伏笔.

        雲_Atten:有现场视频,别以为招远口音大家听不懂,我们现场帮你们翻译。第一,绝对不是口角,是行凶方寻衅滋事。第二,现场照片也有,根本就是当场死亡。

        花花Flora:一天又过了,离事发已经有三天,查出来了吗?别打算一直等风头过去就会没事,不给结果不罢休!

        玫荔开:请@招远市公安局 好好看看,我们的确不如你们有那么多的专业术语,但事实就是事实。 “发生口角”与“索要电话未果”有区别,“殴打”与“拿着钢管对头部猛砸”有区别,“抢救无效”与“活活打死有区别”。刀笔诛心,官V的避重就轻,硬生生写出一个丑字。请拿出你们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

 “行凶者比恐怖分子还恐怖”

        棉菓子:令人发指!尽快抓到凶手!乱棍打死方能解恨!

        不备注没真爱:我草!点进去看我直接心痛看一半看不下去了!这根本不是人做的事,简直就是畜生!现在心理变态的人怎么这么多!MD以后谁敢去公众场所喔!尽量减少在公众场所呆的时间!太TM的怕啊!

        百分之百的期望:这比恐怖分子还恐怖!

        爱吃折耳根的lily:我一直赞成废除死刑,但是招远事件后,我认为死刑不可废,对于某些极端残忍的案件,可采用极端残忍的死刑措施。

        永不嵩手辉vcn:吓屎了,看了一半看不下去了,女生的哭声和惨叫声让人受不了,太没人性了[生病]!

 “如果我在场我也不会管不敢管”

        樱-潮品:还有没有王法?竟然有人拍视频不去救人,心太难受了,听到女孩一声声惨叫我觉得不寒而栗,周围的人太冷漠!姑娘,如果能变做厉鬼,就去报仇.

        其实我是亲爱的晋牌萝卜苓小夏:为什么这么久都没人帮帮那个女孩,却有那么多人围观拍视频!!!人心已经冷漠至此了吗?!这些施暴者真是禽兽不如!!!

        yueliangjie:为什么没人帮帮这个可怜的女孩子,好失望啊,一直觉得山东人民都很善良,很正义的。

        虚弱的人ll:六个人打一个还把打死了,除非这个时候有一个人带了枪,不然上去除了被打还是被打......

        阿木瑶瑶:我听到这女孩的惨叫,心都碎了。。太可怕。。太可怜。。那么多人??为什么都不去制止?

        Fitter蓬蓬菇凉:可怕可怜无助无奈。说实话,如果我在场我也不会管不敢管,只是会偷偷地尽快报警,希望这几个人得到严惩!!

        霹雳哞哞:看了招远的事,没敢看视频。越发坚定的概念就是,遇到这种事,自己要敢于站出来做第一个煽动围观群众的人,要充分相信群体特征。围观的人都上,不会打不过那六个,至少不会是这个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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