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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秸秆禁烧期“第一把火”燃起,南京一区环保局长被停职

澎湃记者 陆玫
2014-06-04 20:56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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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江苏省今年秸秆禁烧期的“第一把火”在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燃起,随后,南京市主要领导责成高淳区作出严肃处理,30日下午,高淳区研究决定给予区环保局局长史寿新停职检查处理。  网络图片

        5月27日,江苏省今年秸秆禁烧期的“第一把火”在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燃起,南京市主要领导责成高淳区作出严肃处理。

        27晚,南京受燃烧秸秆影响,PM2.5浓度一度飙升至22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重度污染。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30日下午,高淳区研究决定给予区环保局局长史寿新停职检查处理,给予桠溪镇党委书记陈明敏停职检查处理,给予桠溪镇蓝溪村党支部书记张廷生免职处理,给予桠溪镇桥李村党支部书记陈长春告诫处理,给予桠溪镇荆山村党支部书记芮明华告诫处理。

         27日,不少南京市民在空气中闻到秸秆燃烧的焦糊味,有网友还拍摄到高淳区桠溪镇焚烧秸秆火光冲天的照片。28日,江苏省环保厅、南京市环保局组成督察组,赶赴高淳调查取证。据江苏省环保厅发布的调查情况,秸秆焚烧地点位于桠溪镇的蓝溪村、荆山村和桥李村,焚烧火点有5个,累计过火面积13亩左右。事发后,高淳区立即进行了应急处置,很快控制扑灭了火情。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对焚烧秸秆的8名农户进行法制谈话。

         江苏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村农户趁镇村巡查人员晚餐的间隙焚烧,于当时西北风比较大,导致下风向田块堆放的秸秆被迅速引燃,引起大面积秸秆焚烧。

         据《南京市2014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南京市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是全面禁烧阶段,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要在禁烧期间成立现场巡查组,每日对全市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巡查,巡查结果于次日报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全市秸秆禁烧督导工作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环保、农业、公安等市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在禁烧高峰时段督促指导全市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力量,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督查,及时组织秸秆离田收储。

         南京市环保局表示,今年将动用卫星遥感拍摄技术,通过卫星遥感定位,开展大面积秸秆焚烧灰霾气团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的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其迁移规律,确定重点监控区域。

         “如果今年南京市出现了江苏省第一把火,将责令所在街道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如果查到大面积火点,区政府分管领导将在禁烧工作总结大会上上台做检讨。”南京市环保局今年曾作出表态,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执法部门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引发事故的当事人,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30日公布的处理通报中指出,桠溪镇是在省、市、区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后发生的秸秆焚烧现象,充分暴露了区环保局、桠溪镇工作中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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