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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然帮小区新建停车位,是愚蠢的

孙永海
2014-06-04 18:35
来源:澎湃新闻
市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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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政策究竟是鼓励了小汽车,还是鼓励了公共交通?这要看实际的效果。国内做得最好的是上海,九十年代早期,就采取比较硬的方法对小汽车进行限制,比如拍卖车牌,这还一度遭到商务部的反对。

        在机动车控制方面,限制车牌是硬碰硬的政策措施,以停车进行管理是比较柔性的手段。中国大城市需要旗帜鲜明地限制小汽车。但我们地方政府也不吱声。到道路堵得不行的时候,限购这种手段就显得很苍白了。目前停车政策更应受到重视。

        有人说中心区投入了那么多,应该鼓励公共交通出行,限制小汽车。但我们可以观察到,城市的中心区停车位增长最快。我们城里小汽车最多,外面反而比城里少。这与世界上很多大城市恰恰相反:美国城市中心区的密度很高,汽车拥有率很低,郊区密度低,汽车拥有率高。我们许多城市拿钱搞停车位,但路边停车又不收费。于是,这类对市中心停车位的投资,反而是刺激人们把车停在路边,同时,也没有人去投资路外的停车区。因此无法规范停车秩序。

        这就造成没法限制小汽车的恶果。尤其在2000年之前建造的小区里,车子总是比停车位多。深圳梅林一村2006年时曾发生过一起火灾,小区里车子停满,消防车进不来,造成的损失很大。小区乱停车现象很多,但政府又不管,认为这是小区里的事,警察也只管市政道路。小区里如果有很好的居民自治,也会形成人人遵守的规范,但我们现在也没有。

        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日本的办法,用停车法来规制,你有停车位,才卖车给你,否则不能卖给你车。还有一种是香港的办法。香港有两副药:一副是高昂的登记税,和上海的车牌差不多,登记所付出的价格可能比车还贵;更重要的一副是,香港在房地产开发、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培育了市民的自治,小区空间的管理与市政道路一样,把车停在小区的过道上,一样会被处罚、被拖车,小区居民还可以把乱停车者告上法庭——公共空间是大家的,需要有管恶的措施。

        土地开发我们只学了香港一半,只学到怎么把土地使用权给转让掉,完成融资,把土地开发,把房子卖出去,还有一半没学到的是管理,管理的表现之一是,让这个小区里当时规划了多少停车位,就有多少车停在里面,没有停在外面的车。

        一些交通方面的专家说,居住区应该增加停车位。一些城市把帮小区扩充停车位当做“民生工程”。情况往往是:一个小区最初有50个车位的缺口,政府投钱填补了缺口,可两年之后,这个小区的公共空间又被车停满了,回到了原来的状况。所以说,这是一种非常愚蠢的做法。

        停车是不是公共事务?我觉得不是。政府不应为小区建停车位。应该建公交场站。深圳现在公布了配建指引,已经有一些社区在执行了,社区强制配建公交场站,希望公交车把人更方便地直接送到房子里,不希望小汽车使用起来那么方便。

        不应该让小汽车太方便,政府更不应为之花钱。停车位如果给这个小区建而不给那个小区,也不公平。这种改善方式是饮鸩止渴,会导致大家更依赖小汽车。城市管理者又在喊公交优先,又在让小汽车发展,不断占用道路资源,这是在做什么呢?

        停车位的本质是管理。理想状态是:小区里的停车不占用公共空间,停车位都占满,外围多一些公共停车场,把路边违章停车都管死。我们是可以做到这些的。这是说, 建停车位的前提,是这个小区能管好。要先把公共空间都腾出来,原来停车占用的绿地退出来,消防通道决不能占,这时缺多少停车位,由政府资助或小区居民集资,把它建好,一劳永逸保证不会增加新停车位。如果管不好小区,新增停车位是不值得鼓励的。

        关键也在于社区的自治。你想在这个小区买房,但停车位不够,对不起,请去其他地方。深圳有一个社区,也是老小区,业委会把物管炒掉之后,重新找了个公司,大家进行自我管理,制定了小区居民共同遵守的条约,里面的绿化全部被保护下来,停车位是固定的,后来的人一律排队,没有停车位就只好等着。大家共同遵守这个条约,也挺好的。根本就不需要政府去出面。

        政府应该管的是消防通道被占、道路被堵的问题。小区居民自己的事情,政府还要管吗?

        香港是这样的,如果一个小区成立立案法团,自己管理自己,政府就会给予这个小区补贴,让去对公共设施进行修缮维护。如果不成立立案法团,那你就自生自灭。这样,既有胡萝卜,又有大棒。而我们胡萝卜和大棒使用的方向都不对,不但不不鼓励自治,还因维稳压力对非理性诉求予以满足。应该一方面限制群众的非理性,一方面让政府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

        政府如果没有细化政策,只把建停车位当做民心工程,做事的人肯定就会先把拨款花了再说。就像家里装修不先设想规划,而是先赶紧买个沙发。这样能不乱套么? 政策是最重要的,而且要定得细,要有明确指向。政府可以改善小区停车位,但首先必须有公共空间自我管理的条文;其次小区道路要用与市政道路一样的规矩管理,如果有谁违章停车,居民打个电话,交警一样可以进来拖车。达到这个程度,政府就可以给钱。

        我们可能都看到过这样的情景:老爷爷老奶奶带着小孩上幼儿园,从小区的汽车之间穿过,司机还按喇叭。这样的情景是正常的吗?对公共空间的约束,怎么要求都不过分,这些空间要留给老人、孩子,一晃我们都会老的。公共空间是一个城市最重要的地方,决不允许个人的侵占,应该毫不客气,严格管理。

        停车问题可以作为提升社会管理的一个抓手,让城市化走入良性循环。把停车问题管好,中国新型城镇化就成功了一半。市民在这个过程中,也在进行自我管理,自身素质也会提高。

        (作者系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综合交通所所长。澎湃记者王昀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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