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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幼童淫秽视频和图片,会员9万人,江苏破获大型色情网

早报记者 龚菲
2014-06-07 23:06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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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四川攀枝花被抓获。  视频截图

        3个月前,以传播幼童淫秽视频和图片牟利的一家大型色情网站进入了徐州警方的视线,经过追踪侦查,该网站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南京、四川攀枝花、深圳抓获。据徐州警方介绍,该网站仅会员就达9万多人,发帖总量约45000条。目前,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都被刑拘。警方表示,这也是今年“扫黄打非 净网2014”专项行动以来,破获的全国首例利用色情网站传播幼童淫秽视频和图片的案件。

警方:担心淫秽网站涉及拐卖幼女

        今年2月,徐州泉山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一个名为“幼幼资源网”的色情网站,网站不仅有大量涉及幼童的淫秽色情图片,还有很多视频,传播面广,会员众多,影响恶劣。

        据徐州市泉山分局网警大队孟滨介绍,民进在进入这个网站后发现里面有很多关于幼女的色情内容,从一两岁的小孩,到十几岁的未成年人,不仅有图片还有视频。

        “当时我们担心该网站上传播的图片和视频是否会涉及到拐卖儿童和猥亵儿童的情况,于是就下了大功夫来办理此案。”据徐州市夹河派出所所长尤继忠介绍,经侦查,该网站物理地址在美国,但国内一个名为“半步沧桑”和“妞妹”的网友,在聊天群中非常活跃,经常在群里推荐该网站,并极力拉拢会员,两人在群里经常引导会员“你交多少钱,你就能在这个网站上看到更多的资源”,警方怀疑这两人就是该网站的管理者。

        就在警方准备实施抓捕时,网站却突然关闭了。这一情况是民警始料不及的,案件侦查又回到了原点。

色情网站多次更换域名

        就在案件侦查停滞后15天,专案组民警惊奇地发现了一个与前一网站及其相似的幼童色情网站“萝莉谷”。经过技术分析,民警确定,该网站就是“幼幼资源网”的延续。在追踪的过程中,警方发现,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多次关闭、更换网站名称和域名,先后以“拯救天使”“萝莉谷”“我爱幽幽”“我爱UU”等域名出现在网络上。

        专案组民警通过信息搜索监控发现,一个名叫“妞妹”的网民与“半步沧桑“(刘某)进行了大量的互动。经调查,这个“妞妹”是四川人。同时,警方也获取了刘某目前正藏身南京的信息。

        5月13日,专案组民警在夹河派出所所长尤继忠的带领下,辗转四川攀枝花,经过一个星期的奔波,在当地民警的协助下,终于明确了“妞妹”的身份,“妞妹”实际上是名29岁的男子马某,在四川一家化工。

        5月16日,在四川攀枝花的一处居民楼中,民警将正在上网的马某抓捕,在其住处电脑中搜查到大量涉及幼童的色情图片和视频。5月17日,另一路民警将躲在南京的“半步沧桑”刘某抓获。

        警方查明,四川人马是攀枝花一家化工厂职员,在网上与刘某结识。至此,两人就开始合伙经营色情网站,利用注册会员缴纳100到500元不等的会费挣钱,所得利润分成。马某主要负责收集互联网上关于幼女的淫秽图片与视频,提供到“幼幼资源网”,同时,马某和刘某二人还会让进入该网站的会员上传图片和视频,暂时没有涉及到拐卖和猥亵幼女等案情。

        经过对刘某和马某的审讯,两人对创建色情网站,收取会费牟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审讯过程中,两人还同时提到一个人,就是网站的技术指导“小唐”。据徐州市夹河派出所所长尤继忠介绍,警方感觉到“小唐”是该网站的关键人物,然后派出另外一组民警南下到广州深圳,在深圳一个网络公司,抓获了叫小唐的嫌疑人,原来小唐是该网站创始人,后转手刘某和马某,在此期间,小唐提供了不少技术支持,警方发现,截至5月中旬,仅会员就达9万多,发帖总量近45000条。其中涉及淫秽视频164部,淫秽图片11137张,均是幼童的淫秽图片或视频。

涉案资金达6万多元

        据警方调查,去年6、7月份,由深圳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人员陈某,即“小唐”创建了该淫秽网站,为了牟利,利用自己掌握的网络技术,创建了一家色情网站,也是“幼幼资源网”色情网站的创始人,他利用这家网站挣了五六千元后,因个人原因,决定卖掉网站。陈某在网上与徐州丰县人刘某结识后,将网站卖给了他。

        而刘某又在网上与马某结识,两人就开始合伙经营色情网站,利用注册会员缴纳100到500元不等的会费挣钱,所得利润分成。据警方介绍,目前三人在短短1年的时间利用该色情网站牟利6万多元,其中马某曾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曾牟利3万元,如果有会员提供幼女的色情图片和视频,他们将不收取该会员的会员费用。目前,三名嫌疑人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依照我国刑法第363条、第366条的规定,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关于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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