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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上户口遇13道坎,东莞妈妈怒告公安局
“这在全国应该都是‘创纪录’了。”方女士称,种种“关卡”侵犯了儿子的权利。6月10日,她和代理律师李珺前往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将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告上法庭。
“非婚罚款可达36万”
方女士称,她是东莞户籍,五岁的儿子是她唯一的孩子,从出生一直跟着她生活。由于属非婚生育,落户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今年儿子将读一年级,5月19日,方女士再次来到当地公安局,希望能给孩子落户,顺利进入小学。但民警要求他提供的一长串证明,让她“瞠目结舌”。
澎湃记者注意到,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要求提供的“证件清单”,出自于东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警务公开细则(2013年修订)》规定,对“非婚生婴儿”落户要求提供的证明包括:
1、东城区计划生育证明;2、落户申请书;3、小孩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小孩父母户口本原件复印;5、结婚证及复印件;6,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小孩血型证明;8、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9、有罚款需提供罚款缴费证明;10、医院出院小结;1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2、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13、如小孩父母民族不同,需开具证明。
“上头(广东省)有文件,非婚生的小孩入户,有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现在用各种证件卡住小孩入户,很可能就耽误了他上学。”
方女士告诉澎湃记者,当地计生站告诉她,非婚生育的罚款是当地收入基数的4-9倍。目前她所在地区的罚款基数为4万元,这意味着她可能面临16-36万的罚款。
她说由于自己属于普通工薪阶层,罚款一直没有缴纳,所以与计生相关的证明无法提供。此外,由于孩子生父没有在身边,因此相关证件亦无法提供。“上头(广东省)并没有提到计划生育证明的事情,就是说在市局的层面计生证不应该是必要的条件。”方女士说。
澎湃记者在广东省公安厅的官方网站上找到了入户的相关规定,其中对非婚生婴儿的落户要求包括:1、出生医学证明;2、母亲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其中并无计生相关的证明。
“很多地方入户只需出生证明”
方女士最终决定起诉当地公安局。起诉状要求:1、确认被告要求原告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罚款单和结婚证登记户口的行政行为违法;2、请求被告重新作出关于原告登记户口的行政行为。
10日下午,方女士告诉澎湃记者,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并没有立案,要求她再提供相关证据后再递交起诉状。
代理本案的律师李珺表示,“《户口登记条例》中,并没有规定办理户口必须提供‘清单’中所列的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罚款单、结婚证等材料。
李珺进一步指出,广东省公安厅和东莞市公安局的户籍管理规定中均未明文提到需要上述证件、材料,东城公安分局将落户与计生绑定,计生相关证明成为落户必须的前置条件,极有可能侵害到当事人的受教育权利,甚至涉嫌行政违法。
长期关注户籍与计生政策的公益机构广州平机中心负责人程渊告诉澎湃记者,计生与户籍脱钩是必然趋势,目前已经有多地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准生证、生育证等计生证明,仅需提供出生证明即可入户。他认为,取得户籍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不应当以符合计生政策为先决条件。儿童本是无辜的,不应被计生政策“连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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