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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波代理律师:我们为他去诉讼,警方亮出拒聘声明
6月10日下午,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少平、马纲权发布声明称,两人终止黄海波被收容教育一案的委托代理。
声明称,6月3日,两人受黄海波母亲委托,代黄海波对收容教育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但6月4日两人到北京市收容教育所要求会见黄海波时被拒。
此前,黄海波被收容教育后,澎湃记者 在6月6日晚10点30分从莫少平处了解到,黄海波家属已委托莫少平与同一律所的律师马纲权处理。次日,马纲权也在其微博上证实,他的确接受了黄海波家人的委托。
但6月8日晚,黄海波微博上的一段声明,让该事再起波澜。微博称海波工作人员受其委托发布道歉函,表示其对于收容教育的处理结果“不复议、不诉讼”,不希望任何人再借此事炒作。6月9日上午,澎湃记者致电莫少平,莫少平称目前不方便表示任何意见,“有什么事过几天再问。”
而 在声明书中,莫少平说,6月9日上午,代理律师在收容所见到了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向其出示了一份黄海波署名的声明,称其本人“不同意聘请任何律师作为我收容教育一案的诉讼代理人”。
袁裕来律师认为北京警方做法没有法律依据,看似在刻意隐瞒。“假如黄海波家属真的请了律师,收容所的警方应该欢迎律师去核实黄海波不愿意聘请律师是否为其本人意愿。并且一般刑事诉讼当中代理人都可以会见当事人。”
授权委托书。
律师声明如下:
2014年6月3日,演员黄海波的母亲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少平、马纲权作为其子黄海波被收容教育一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是:“1.代为会见;2.代为对收容教育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3.代为接收、送交法律文书”。
接收委托后,代理律师立即着手准备相关的诉讼法律文书,并与2014年6月4日上午向北京市收容教育所(以下简称“收容所”)递交了会见黄海波的手续,但收容所以黄海波本人尚未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为由拒收。随后,代理律师向北京市公安局监管总队法制处(以下简称“法制处”)诉讼。法制处的警官接受了代理律师的手续,表示愿与收容所协调此事。
2014年6月9日上午8时,代理律师接到法制处警官的约见电话。代理律师如约赶到收容所接待室,与法制处、收容所的3名警官见了面。见面时,警官向代理律师出示了一份署名为“黄海波”、时间是“2014年6月4日”的“声明”,并特别强调对该“声明”不得复制、不得拍照,只许看。“声明”写在黄海波母亲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下空白处,内容是:我本人黄海波不同意聘请任何律师(莫少平、马纲权)作为我收容教育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律师表示希望向黄海波本人当面核实上述内容,以便确认“声明”是否是黄海波本人的签字、是否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遭到拒绝。
鉴于黄海波的母亲确信“声明”是黄海波本人的真实意愿,并表示尊重黄海波的决定,故,从即日起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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