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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青海少年深夜被9岁弟弟砍伤,警方被指“逼供”

澎湃见习记者 段艳超
2014-06-13 16: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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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伤的马小明。
马小明左上臂有多处刀砍伤,左肱三头肌断裂,左侧颌面部割裂伤。

        5月14日深夜,熟睡中的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巴州镇六年级学生马小明(化名)被人砍伤,其称,趁着月光看见凶手是后妈冶某。

        蹊跷的是,6月13日,马小明的父亲马先生向澎湃记者反映称,案发后20多天(6月5日),马小明及其9岁的弟弟马小鹏(化名)被警方带走,遭“逼供”被迫承认马小明系马小鹏砍伤。

        澎湃记者致电民和县公安局、巴州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均未获明确回应。        

他称,月光中“看清凶手是后妈”

        马小明,男,14岁,民和县巴州镇人,小学六年级学生。平时,他和弟弟马小鹏睡一张床,爷爷奶奶住在百米外的老屋。

        6月13日,马小明对澎湃记者回忆说,5月14日深夜,熟睡的他突然感到疼痛,醒来发现有人拿刀砍自己,他哭喊、躲避砍人者,几分钟后,听到有人赶来,砍人者逃走。

        马小明对澎湃记者说,房屋窗户临着大路,当晚月光很亮,他看见凶手是后妈冶某,拿的刀像杀牛刀,长约20厘米。

        “后妈的脸看起来很白,很生气。”马小明说,砍人者并未与其说话。事后,他发现弟弟站在屋里的桌子边哭泣。

        马小明的父亲马先生描述称,案发现场一面墙上血迹斑斑,血甚至渗透床单和被褥。

        据马先生讲,民和县人民医院的诊断书显示,马小明左上臂有多处刀砍伤,左肱三头肌断裂,左侧颌面部割裂伤。案发后,马小明只能轻微动动嘴唇与人交流。

        马小明告诉澎湃记者,目前,伤差不多都好了,只是左胳膊还打着石膏,无法弯手臂。

        澎湃记者查询到,事发后,负责办理此案的巴州镇派出所所长蒲占华向新华网记者介绍称,案发后警方立即投入了全面的侦查取证工作中,发现现场门窗完好,没有作案凶器,民警目前正在走访周围村民,进行线索排查,确定作案者身份和动机还需一定时间。       

此前常遭后妈“虐待”?

        马先生介绍说,自己前后有3任妻子,前两任分别为其生下马小明(14岁)、马小鹏(9岁)。第3任妻子冶某,是两年前他在县城认识的,冶某有个12岁的女儿。

        很快,马先生与冶某同居,并举办了简单的结婚仪式。马先生承认,俩人并未领取结婚证。

        马先生告诉澎湃记者,去年10月,他到广东开拉面馆,冶某也跟着过去。两个月前,拉面馆搬迁,他获得一笔补偿款,次日,冶某拿走原本藏在枕头下的补偿款等5万多元不辞而别。

        “我和她生活中有摩擦,她要回老家和前夫复婚,我不同意。”马先生说,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马先生表示,此前冶某对俩儿子很不好,“结婚后我们盖的新房,她嫌俩儿子脏,让孩子们和爷爷奶奶一起住老屋,我俩和她闺女住新房,我们去广东后,俩孩子才住新房。”

        “早上后妈给妹妹做饭,不让我和弟弟吃,我和弟弟就去奶奶家拿点馒头吃,晚上也在奶奶家吃。妹妹可以坐公交去学校,我和弟弟只能走过去。”马小明亦称遭治某“虐待”,称治某不给他和弟弟洗衣服,而且每次玩耍把妹妹弄哭,都会被治某用扫帚把打。

        澎湃记者致电马先生提供的治某家属的电话,刚说明身份,电话即被挂断。

马小鹏红肿的耳朵。

        

警方称嫌犯为9岁弟弟被指“逼供”

        马先生回忆,案发20多天后,6月5日下午两点,警方突然将俩儿子带走,当晚9点多,他和父亲也被带走问话。次日凌晨3点,他见到俩儿子,上午9点,俩儿子再次被警方带走,当晚回到家里。

        马小明对澎湃记者说,5日被带到民和县公安局,他和弟弟被带到不同的屋问话。“警察说我弟弟已经承认是他砍的我,要我也说清楚。”马小明称,警察威胁如果不配合,就将其全家都抓起来,都要坐牢。

        马小明说,当晚9点多,他被带到审讯室,被再次问话,屋里有录像,后来他在笔录上摁了手印。“中间不让坐,瞌睡就让用水洗脸。还给了一杯水,很难喝。”马小明说。

        马先生称,小儿子还遭遇“逼供”,“不让坐。警察还吓唬他,让他说就是他砍的,如果不承认,用15发子弹的枪把他打死,然后关进监狱。他说不是他(砍的),警察就拧他耳朵和鼻子,他怕疼,就承认是他砍的哥哥。他还说,后来,警察把他带到另外一个审讯室,重新问话,然后让他在笔录上摁手印。”

        马先生称,小儿子本身胆子就小,事后受到惊吓,以上信息是问过多次才慢慢说出来的。电话中,马先生多次要求小儿子接听澎湃记者的电话,后告诉澎湃记者,小儿子“不敢说”。

        马先生说,俩儿子都是孩子,争吵打闹是有的,但绝不至于砍人。其还称,事后警方说,要他接受结果,别再细问孩子,称怕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一个9岁的孩子,怎么可能砍人?”马先生质疑,警方被治某“买通”,“如果抓不到凶手,可以理由,但警方对一个9岁的儿童逼供,恐吓,威胁,强行让他背负罪名,我们无法接受。”

        6月13日,澎湃记者多次拨打巴州镇派出所所长蒲占华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民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张大队长说,此案该县成立以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为组长的专案组,但他在外地开会,具体情况不清楚。

        民和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告诉澎湃记者,案件确实已经侦破,系马小鹏作案,“有供述”。其还称,凶器在马小鹏奶奶家找到,是马小鹏藏的。

        被问及是否找过治某了解过情况,该副局长表示正在忙,随后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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