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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周建华案始末:曾实名举报前任江西省委书记之妻

澎湃记者 卢梦君 郭波
2014-07-08 19:1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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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

        一个厅级官员,一次实名举报,两年“申冤”路。

        2月26日,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涉嫌受贿案二审在江西省高院开庭。
        此前,检察机关指控,周建华在任职期间,多次受贿1400多万元,并利用职权,为请托人在房地产开发、招商引资、人事安排及人大代表当选等过程中提供便利。
        2013年9月,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周建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法院认定,周建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99次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人民币1023.31万元,以及金条、美元、港币等和价值人民币23.58万元的财物。
        不过,周建华始终坚称,自己是因举报时任江西省委书记之妻余某等人涉及贪腐,而遭打击报复。
“祸”起实名举报?
        周建华1955年生,1984年始先后担任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1997年任东湖区委书记;2001年任南昌市政府秘书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
        2004年,周建华任新余市委副书记。2007年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次年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1月,周建华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周建华的代理律师周泽向澎湃记者提供的多份材料显示,周建华曾实名举报时任江西省委书记之妻余某与时任新余市委一位主要领导等在新余市高专土地出让中的严重腐败问题。随后,周建华遭到了报复和迫害。

        2011年4月,周建华匿名给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写信举报江西省新余市高专土地出让存在的腐败问题。“当时周建华把举报材料拷贝在U盘里,然后在杂志里面掏了一个洞,并将U盘放在杂志里,打包好通过快递邮寄给中纪委的一名领导。”举报信中只提到该名新余市委主要领导而未提及余某。

        后来举报信被转到江西省纪委,该领导当面向周建华询问举报信是否系他所写,周建华意识到举报信没有发挥作用,当即予以否认。
        同年7月,江西省委巡视组到新余调查党风廉政问题,周建华向巡视组组长当面反映了该领导与余某在“新余市高专”土地出让中严重腐败等问题,巡视组当天即赶回南昌汇报。
        就在周建华实名举报的第二天,江西省纪委便派人对周建华进行长达数月的调查。
        查无结果后,2011年10月,时任江西省委书记在一封对周建华的匿名举报信上签字对其进行信访调查,自此,省监察厅一室负责人带领几人合同新余市纪检、公检法等人员组成了“信访调查组”,以信访调查为名,对周建华实施了两个多月的监控和调查。
        周建华前妻姚建敏在2013年写给中央巡视组的“申冤”信中称,“信访调查组”由被举报人之一——时任新余市委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和指挥,而匿名举报信也是由其组织人员撰写。
新余市高专土地廉价出让?
        周建华在举报信中提及的土地出让一事,指的是坐落在新余市区繁华路上的新余高专老校300多亩土地在2009年公开拍卖。
        周建华称,当时,浙江个体户陈建男,为了低价购得该块土地,将余某请到新余,在余某的干预下,前述领导擅自终止拍卖程序,以建泰耐克国际商城为借口,以协议出让、每亩70万元廉价卖给了陈建男。
        当时,新余内地段相对劣势的市委党校地块拍卖时,地价为325万/亩。周建华认为,新余市高专的土地出让致使国家损失近10亿元。
        不过,在检方的起诉中,也提到了泰耐克国际集团董事长陈建男对周建华行贿2万元。
        起诉书显示,泰耐克国际集团在新余市开发新余泰耐克国际商城项目,陈建男听说周建华对项目缓慢有看法,为消除不利影响并希望得到周建华的关照,2011年陈建男以探视周建华病情为由,送给周建华人民币2万元。
        此外,据财新网报道,周建华代理律师之一李金星公布的会见实录显示,周建华曾对律师透露,新余市内某金矿主找到余某,余某又通过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找到新余市主要领导,“让”并“催”新余市允许其因污水关停的金矿主恢复开采。
        与余某关系密切的邓某,承建新余市至分宜县公路三个标段,之后转包给当地人,并且实际承建了行政中心;新余市某个体户李某,通过余某承揽了新余市一项老城区整体改造项目。
当庭翻供
        实名举报后不久,周建华就遭到了江西省纪委的调查。
        周泽提供的资料中提及,在被调查前半个月左右,周建华在江西省委常委会议室门口,等候时任江西省委书记4个多小时。
        会议结束后,周建华拦住了该书记,询问对方是否亲自批示对其进行调查,该书记回答说,没有签字,对周建华进行调查是要经过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说完便上车走了。
        到2012年1月4日,江西省纪委对周建华进行了“双规”。在看守所内,周建华的举报,并没有停歇,举报信多次通过其现代理律师周泽对外公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2012年10月30日,周建华涉嫌受贿罪由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宜春市检察院受理后,该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周建华至少涉嫌26项受贿行为,其中9项受贿指控是周建华在南昌市任职期间发生,大部分是应人请托,利用职务之便给相关部门打招呼之后,收受他人钱财。其余17项受贿指控均是周建华在新余任职期间发生,但受贿数额占涉案总额的90%以上。
        当时代理此案的律师翟建认为,通过会见周建华、查阅卷宗以及整整两天的法庭审理,他认为,起诉书指控周建华受贿1410余万元中有多达1350余万元的受贿,存在严重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
        周建华本人亦在在法庭当场翻供,陈述拿到手只有五六十万。
        他还对自己为何在“双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阶段认罪1410余万元作了解释:“双规”期间他受到“刑讯逼供”,案子到了司法机关后,为了保全家人,一直没敢推翻自己在“双规”期间的说法。
        “在为周建华的辩护过程中,我们认为周建华的举报信息是可以确信的。”代理律师周泽向记者透露,这些举报材料在网上披露之后,今年年初,曾有一名中国律协的领导找到他,来为材料中涉及的时任江西省委书记澄清,希望周泽不要针对这名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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