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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一员工称被公司逼迫“自愿”离职,将上司告上法庭
这位从2009年就进入思科中国工作的中国员工,在2012年曾经接到了公司发来的一份协议离职的文件。他认为,在该文件中,思科公司用解约福利来诱惑员工签署 “自愿”离职协议。在他拒绝后,他被取消了移动办公资格和话费报销的待遇。据业内律师介绍,这样“逼迫”员工“自愿”辞职的方式在大企业中并不少见,这样经过法律考量的操作方式是否违法,很难确定。
李强是在2009年进入思科公司的,在此之前,他所供职的星运信通网络技术(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被思科中国收购,他于2010年4月20日与思科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四个月之后,李强的上司通知他说部门业绩不佳需要裁员,“建议我离职”。当时,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几个同事收到了离职通知,而除了他之外,这些人都已离职。
李强说,包括李强在内的诸多员工,被要求签署自愿离职的协议,这种被公司内部称为MSA协议的文件要求李强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李强向澎湃记者提供的文件中显示,在李强的雇佣关系解除后,他将获得“一笔额外的奖金”。
该文件同样提及,“如果在本信函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仍未能签署并返还本信函,将无法获得本信函所述的福利,也将无法获得解约金计划下的任何福利”,而且,“如果不遵守解约金提议中的任何其他条件,也将无法获得解约金计划下的任何福利。”
“这笔奖金还是很丰厚的”,但李强拒绝了,他想继续在思科中国工作。而实际上,因为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存在,李强的未来能得到更多的保障。
在李强拒绝之后,他认为自己遭遇了不公正的对待。他说他的上司故意刁难他,他向更高职位的领导发邮件陈述了自己的遭遇,而该邮件被其上司在部门内群发,为此,他将自己的上司告上法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刚刚受理了这起涉嫌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的案件。
此外,他还被取消了移动办公资格和话费报销的待遇,并在三个月前,被从部门群发的邮件列表里删除,他将无法收到同事群发的工作邮件。
经常办理类似案件的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律师邱远告诉澎湃记者,这样的操作方式在企业中并不少见。他所代理的很多案件都是这种情况,其中,大多发生在大型外资企业中。“这些大企业多数都有自己的法务部门,这样的一些行为肯定都经过法律方面的考量,是否会有违法行为,很难确定。”
如果不是这样,李强认为,公司在华非法辞退员工的所造成的损失与影响,将远远高于“解约金计划下的福利”。
澎湃记者6月17日下午致电、致函(邮件)思科中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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