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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报|村民拍县长收礼被指涉黑,媒体吁官员是否违纪也应严查

澎湃见习记者 付珊
2014-06-21 10:16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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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都市报6月20日的报道《偷拍县长收礼 18天后被捕》引起多个媒体的关注。

        根据该报道,2013年中秋节,汪冬根和儿子汪金亮爬上了江西省万载县县长陈虹老家对面的房子,拍下了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之后,父子两人就被万载县警方带走,在被关押8个月之后,司法机关指控汪氏父子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犯罪。

        报道里,王冬根的妻子郭业荣的话和警方不同。郭业荣称,汪冬根大约在3年前,偷拍过时任万载县康乐镇党委书记卢某。

        郭业荣强调,汪冬根此次偷拍后,并没有以此来要挟镇委书记,也没有提出任何要求,只是直接举报到检察院,所以不算敲诈。“只能说是村民对官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种监督。”

        警方的起诉意见书却称,汪冬根以视频为要挟,要求减税、企图控制当事人,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践踏了社会公正、破坏了政治生态等等。

        南都报道了官方的回应:江西省纪委目前已对汪冬根偷拍到的相关图片和视频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尚未对外公布,宜春市也成立了由公检法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汪冬根案进行调查。

        6月21日,多家主流报纸都发表了关于“汪氏父子案”的评论。基本上,舆论呈现“一边倒”现象,认为汪氏父子的“偷拍涉黑”和陈虹的“送礼受贿”案件要分开处理,并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公布案件细节。

        《新京报》刊登社论《偷拍县长收礼,缘何变成涉黑犯罪?》,开篇即亮出观点:汪氏父子若偷拍官员并进行要挟,涉嫌违法当然该查。与此同时,无论偷拍官员是出于什么目的,但只要被偷拍者确有违法违纪之举,那也不能放过。二者并行不悖。”

        汪氏父子拍下的视频显示:万载县某镇一位领导,给陈县长家送了五箱礼品,两条香烟;有的一下子送来了六提五粮液;甚至还拍到一名男子将一叠现金装进信封,进入陈县长家中……

        对此,《新京报》提出质疑道,陈县长接受属下、相关人员这么多馈赠,这是否算顶风违纪,乃至涉嫌受贿犯罪呢?在汪氏父子被抓之后,其家属就向上级纪委举报,如今大半年过去了,上级纪委仍没公布调查结果。

        对于汪氏父子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一罪名,文章用“蹊跷”来形容。

        《新京报》继而提出了三个论据:一、离奇的罪名和超长的办案期限叠加在一起,让很多人怀疑父子两人遭到报复。二、连偷拍汪氏父子都要亲自上阵,派不出马仔,其“稳定的犯罪组织”在哪里?他们到底非法控制当地哪个行业?三、汪氏父子偷拍有人向县长家送礼,但并没有向县长提出要挟。

        《南方都市报》在21日也刊出社论。文章联系到雷政富案和“书记谍战剧”,认为这两个案子的当事人分别意在敲诈巨额钱财和为或提拔,但汪冬根一案中,其家属辩称其拍照之后并未提出任何要求,其目的仅仅是为了避免参与维权活动而被当地官方打击报复。

        针对警方回应的速度,文章认为,现在调查的步调迟缓了一些,但审慎想必自有审慎的道理,唯一可以提醒的,是应该避免如“书记谍战剧”一样,直到当事人被判刑入狱,其拍摄的视频都还只能讳莫如深似的存在于大众的想象之中。

        《京华时报》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公布案件细节。文章评论道, “一头沉”处理造成的表面平静,并不代表真相的水落石出,也不代表民众的真正信服。汪氏父子罪与非罪并不影响对拍摄内容的调查。姑且不论官员隐私权应受限制,就算偷拍行为非法,其拍摄内容至少可以成为查清官员是否违法乱纪的一条重要线索。

        

        “在法庭依法公正审理此案,界定罪与非罪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将偷拍视频所涉嫌违法违纪问题一查到底,给民众一个透明交代。”

        《扬子晚报》同样认为,这对父子有没有违法犯罪,是一个问题;但另一个问题是,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怎么处理?以及考虑到瓜田李下,当地执法部门是不是也应避嫌?只有厘清了这些,让各个问题按着法律程序各行其道,互不干扰,才是光明、正确之举。
        从法治与社会公义的角度出发,《长江日报》评论文章认为,对于偷拍事件所涉双方都必要进行法律审查。“偷拍者的偷拍行为本身合法吗?被偷拍者呈现于画面的情况到底真相如何,违纪了没有,犯罪了没有?”

        一连串问题之后,文章提出,公众需要一个周详的交待,有关部门既要查明真相,所采取的行动还要“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才能洗脱公权力打击报复社会监督的滥权嫌疑。

        “从涉事官员有些地方对偷拍者的反应非常神速,而对涉事官员的纪律调查却姗姗来迟,这是不是给了涉事官员建立攻守同盟的充分时间呢?”既然依法办事,在警方启动调查偷拍者的时候,理应同时由纪检监察机关对涉事官员展开调查。从道义上说,对涉事官员的调查应当更早,如此才能避免打击报复的嫌疑。

        红网的评论文章语气调侃:“万载县公安八个月就把父子黑恶势力的案子,从立案、侦查取证、破案、逮捕、直至移送起诉,可谓是神速。”相比之下,而宜春市纪检部门却没有任何的回应与反应。

        “是纪检部门不作为,还是公安部门‘业务’熟练?万载县公安的积极和宜春市纪检的消极,不仅让人怀疑执法部门是‘对事不对人’还是‘对人不对事’?亦或是另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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