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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一期三谈群体性事件:政府要及早介入引导舆论

澎湃见习记者 付珊
2014-06-23 09:58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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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北京公安举行处置群体性事件演练。《学习时报》提出了三个解决群体性矛盾的方法:重建信任、调解为先和融入社会管理。  CFP 图


        最新出版的《学习时报》刊登了三篇文章,从及早介入、引导舆论和以史为鉴等角度谈论执政党和政府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

        6月23日,《学习时报》在第四版刊登《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群众工作早介入》一文。执政党和地方政府要早介入群体性事件是该文的核心观点:“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

        文中列举了一些执政党和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时所使用的错误方法:“将群体性事件政治化、刑事化、标签化,人为制造许多假想敌和‘不稳定因素’,对群体性事件做‘过度政治化’解读;消极不作为,甚至惧怕和回避;警力滥用,试图快速把事件压住,管治方式简单化和绝对化;‘花钱买平安’,信奉‘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秋后算账’,即群体性事件发生时,一些地方政府作出表面上的妥协和让步,等事件平息后,从重处罚相关人员。”

        文章指出,执政党和政府要坚决防止这些错误行为的发生。

        “群众工作介入越早,作用就越有效,优势也越明显。”文章提出了三个解决群体性矛盾的方法:重建信任、调解为先和融入社会管理。

        文章认为,在政府公信力较弱的地方,一旦出现群体性事件,不管当地政府怎么做、怎么说、怎么解释,即便开诚布公、程序公开、民众也倾向于质疑和不信任。这就需要官员们“切实做到敬畏民心、把握民情、通达民意、疏通民疑、化解民怨、解决民困,防止无视民心、漠视民意、轻视民疑、蔑视民怨的思想和行为”。

        取得群众的信任之后,执政党和政府要介入调解。文章指出,以往群体性事件处理经验和教训的证实。但凡坚持‘封、捂、堵、压、瞒’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其后果一定是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到损失,而且损害了执政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执政党和政府需要全面整合调解资源,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法、依理、依情,进行平等交流、协商,优化调解方式,改进调解方法,推动双方相互谅解、达成共识,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

        当执政党和政府解决了一次群体性事件后,要在之后的治理中融入社会管理。文章指出,这一步强调执政党和政府对社会各个环节的“服务、协调、组织、监控”,并且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多种手段并举、多种方式并用”。

        在“中外历史”板块,《学习时报》回顾了清末光绪三十年在山东济宁州发生的一次群体性事件。

        当时,济宁城西本有一湖,由于多年淤积,百姓便到此拓荒。孰料湖面淤积时,官府不闻不问;看到百姓垦田,他们倒是及时出现了,要求纳赋。日记中说“持之过急”,可以想见,必定是赋税重、态度横、期限急、手段狠辣。济宁百姓自然不堪忍受,“遂聚众抗官”。

        文章认为,事件表面原因是地方官员粗暴执法,本质上是官府与民争利,眼里只见权和利,丝毫没有责与事。事情背后的原因是政府办“新政”。所谓新政,即晚清政府在1901年以后所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政治改革。

        文章评论道:“清末新政的失败,不在于理论上的有无政治合法性的问题,而在于其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加剧了百姓负担,甚至被地方官员以推行‘新政’为名大肆征敛搜刮。”

        根据该文章,后人统计,从1902—1911年10年间,全国共发生了1300余起恶性群体性事件,平均2.8天一起。

        以史为鉴,今日政府如何处理群体性的突发事件,是一个无法逃避的议题。

        在“理论科研”一版中,《学习时报》再刊一文《突发事件中的舆论引导》,讨论政府如何引导突发事件的舆论。

        文章开篇即定性道:“舆论引导在突发事件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文章指出,在互联网的推进下,舆论引导力正接受着现实复杂情况的考验,需要政府、媒体、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面对。

        文章列举了一系列方法:完善机制,同媒介一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先入为主,牢牢掌握话语权;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尽量前移舆论引导的重心;完善处理突发事件的新闻舆论工作预案……

        值得注意的是,与前一篇文章一样,该文认为“先入为主”是舆论引导的关键,政府要掌握话语权,“及时向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介通报信息,抢在国外媒体发声与国内谣言四起之前将舆论导向正确的方向”,才能“正本清源,避免社会出现恐慌情绪。”

        “文章在一场突发公共事件里,新闻被记者在政府之前抢先发布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令人胆寒的是他们发布的新闻并非是来自官方的准确消息。所以,在事发后第一时间用积极主动的态度去公布事件真相与进展是取得民众信任与发言权的关键。”

        文章指出,传统舆论引导的工作思维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态没有严重到一定地步都不会去引导舆论,此时政府手上已经没有了话语权,再行争拗不仅于事无补,很有可能还会造成反效果。

        因此,文章认为政府要在事件伊始就要抢先发声,在舆论成型之前就牢牢把控住舆论的走向,比起在成型之后采取措施补救收效更佳。这需要政府及其官方发言人具有“更为高超的公关技巧”。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的作者是胡建华、杨军,文末提及这两位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党校。

        而就在去年的6月13日,广西就发生了一起突发性事件。

        根据人民网报道,2013年6月13日晚,广西南宁友爱路立交桥下发生一起因假军人假军车交通肇事引发的“群体性滋事事件”,这在“两广”历史乃至全国历史上比较罕见,可谓危害极大、影响恶劣。

        第二天,空军有关部门和南宁市公安局就向社会予以回应。人民网文章就评论道:“空军有关部门和南宁市公安局及时公开信息、如实澄清真相,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另一个因政府柔性如理而获得好评的是2011年爆发在广东的“乌坎事件”。事件源于村委会未经当地居民同意,直接把土地直接卖给开放商。当地居民被激怒,于9月21日游行示威,最终引爆骚乱。

        事件持续两个多月后,12月20日,广东成立工作组进驻陆丰市解决乌坎事件。时任中纪委委员、省委副书记朱明国担任组长,工作组设立了村集体土地问题、村财务问题、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和村委换届选举问题等专项工作组。

        2012年2月16日,时任广东省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回应“乌坎事件”的解决成果:“百姓对党的政策、对省委的处理办法非常满意。对目前的选举,百姓也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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