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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海浦东规土局局长万曾炜受贿595万获刑15年

澎湃记者 李燕
2014-06-23 17:42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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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方指控中,万曾炜在任浦东规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敛财,而收受贿赂的时间则从1999年持续到2013年案发,涉案金额高达595.5万余元。

        

        退休4年后,原上海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局长、64岁的万曾炜被控受贿595.5万元。2014年6月23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做出一审判决,万曾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财产600万元,没收所有违法所得。

受贿形式“多种多样”

        1996年至2000年,万曾炜在担任上海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全面主持浦东区计划、规划、土地、房产管理等工作。之后他历任浦东发展计划局党组书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直至2009年退休。此外,万曾炜还曾担任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院长、上海自由贸易区课题组组长、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用万曾炜自己的话说,他是一个文字研究型的官员。

        在检方指控中,万曾炜在任浦东规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敛财,而收受贿赂的时间则从1999年持续到2013年案发,涉案金额高达595.5万余元。受贿的方式多种多样, 现金、咨询费、商铺等,而其受贿时间则大多在2000年。在其离任浦东规土局局长之后,仅有一笔20万元的公司注册资本金。行贿人之一顾某曾说,每次想感谢万曾炜,万都会说还在任不方便。

        2013年11月,万曾炜受贿案一审开庭时,他对于检方的指控并无异议。值得一提的是,在检方指控的5节犯罪事实中,曾经的富豪周小弟是行贿人之一。检方证据显示,1997年至1999年,万曾炜利用职务便利为周小弟的新世纪创业有限公司取得某地块使用权。作为回报,2003年9月,万曾炜出国考察途经香港,于是在港接受周小弟行贿的50万港元。

让妻子挂名“收钱”

        在该案中,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节为198.2万元人民币及195万港元,全部通过万曾炜妻子的名义收入囊中。1999年,某集团公司老总顾某准备在浦东川沙收购一楼盘并改造。然而,设计方案容积率、覆盖率等均超标。第二次修改方案中,楼房间距依旧不达标。顾某的笔录称,通过万曾炜的帮助,第二次方案顺利通过了。此后顾某数次希望表达感谢,但万曾炜说“还在任,不方便”。

        2008年8月的一次饭局中,万曾炜说起想买小叶紫檀木家具,数日后顾某很识趣地将100万元转到了万曾炜妻子的账户。同年9月,顾某提出聘请万曾炜为名誉顾问,每月工资2万元。“我当时还在职,便推辞了,不过几天后顾某提出让我妻子担任顾问,领取工资,我最终同意了。”庭审中,万曾炜说。于是从2008年9月开始直至2013年,万曾炜妻子领取了98.2万余元的“工资”。2013年2、3月份,由于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对万曾炜进行调查,他才主动要求停止领取这笔“工资”。

        用万曾炜的话说,顾某觉得2万元一个月显然不太够。于是,2010年1月,顾某在境外以万曾炜妻子为法人代表设立咨询公司,顾某的公司每月以咨询费的方式汇入折合约8万元人民币的港币。按照合同,境外公司每几个月要提供一份咨询报告给顾某的公司。“这都是做做样子,每次我都让儿子在网上搜点房地产有关的资料,整合一下,没什么价值。”万曾炜坦言,其实这就是个幌子。这笔咨询费一直持续了22个月左右,总计195万港元。

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曾炜在浦东综合规划土地局任职期间,审批同意了有关单位开发的房产项目,为这些单位和相关人员谋取了利益。这些单位负责人在相关房产项目开发中或完成后曾多次表示要感谢万曾炜,曾炜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与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具有因果关系,应以受贿论处。

        此外,万曾炜在离开浦东综合规划土地局后又先后担任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职务,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在此期间包括退休后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均属受贿犯罪的延续过程,也应以受贿论处。鉴于万曾炜到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且赃款赃物均已追缴,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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