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一篇文章读懂“占中”运动

澎湃见习记者 胡攀
2014-06-30 15:24
来源:澎湃新闻
港台来信 >
字号

2014年6月20日,香港中环举着标语标语的人群。


        由香港反对派发动的“622公投”已经进入第4日。“占中”、“公投”、“普选”这些关键词频频登上媒体头条。这些词语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占中”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两种“占中”

         “占中”即“占领中环”。而中环在香港,拥有非常特殊的地位。

        中环又称中区,位于香港的中西区。这块地方连通了香港的过去和现在,一直以来是香港的政治和商业中心。现在的中环高楼如林,屹立着香港政府总部、立法会大楼,也屹立着各家大型跨国银行的总部和令人目眩的购物中心。中环是香港繁荣的缩影,也是港人心目中香港的心脏。

         “占中”这个词语,在香港有两种阐述。第一种“占中”发生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彼时,部分香港市民响应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齐聚中环,占领汇丰总行大厦地下广场,反对金融霸权。

        而目前所谈论的,是第二种“占中”。形式未变,内容却大不相同。

        这场“占中”行动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等人于2013年1月发起。戴鼓励香港市民和民间领袖,以事先张扬的形式,实行“违法”、“非暴力”地占领中环行动。

        同年3月27日,戴等人发表“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信念书。一个月后,“占中”活动秘书处设立。

        此番“占中”,目的由经济转向政治。戴等人企图于2013年7月或2014年初夏发起长期占领中环要道的行动,从而争取以自己的方式选出香港特首 。

香港行政长官普选

        戴耀廷等人所谓的“争取”特首普选是否真的如此荆棘丛生?答案并非如此。

        香港特首选举即为香港行政长官普选。中央在2007年底就许下承诺:2017年,香港特首官邸的主人将由普选选出。

        2007年12月12日,时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曾荫权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交《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要求中央回应是否给予普选。

        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报告》。会议宣布,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可以实行普选。行政长官由普选选出后,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2013年12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来京述职的梁振英再次重申承诺:对于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中央政府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

        他还呼吁,希望香港社会各界人士按照基本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务实讨论,凝聚共识,为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打下基础。

        这份承诺也体现在基本法里。香港基本法第45条规定,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对此,香港“占中”阵营却并不买账。在中央和香港政府的双重承诺下,他们仍坚持要以自己的方式选出香港特首。

        这就有了所谓的“622公投”。

何为“公投”及为何“公投”

         “622公投”又被称作“占中公投”,是由香港“占中”阵营发起的所谓“全民电子投票”。这场投票由“占中”秘书处委托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与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实行。

        投票时间原定2014年6月22日举行,最终在6月20日提前开始,持续至6月29日结束。

         “占中”阵营这样形容他们的投票目标:“和平占中”运动就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向特区政府提出的具体方案及原则立场,获得香港市民的授权。

        投票以电子投票(网站、手机程序投票),结合实体点投票进行。投票设定的资格为全港选民,即18岁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电子投票时段为22日至29日,而6月22日则开始投票站实体投票。

        有香港媒体报道称,截止6月22日晚上10点,共有69.3万多人参与投票,其中有4.8万人到实体投票点进行投票。

        投票设置了两道问题:

        一、就2017特首选举,支持“和平占中”向政府提交以下方案,在给出的选项有1. 真普选联盟方案、2. 人民力量方案、3. 学界方案、4. 弃权。

        二、如果政府方案不符国际标准让选民有真正选择,立法会应予否决。而给出的选项分别是:1. 立法会应予否决、2. 立法会不应否决、3. 弃权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基本法及其他法律中,并不存在“全民投票”或相关制度,相关“公民投票”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6月20日,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发表谈话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任何形式的所谓“公投”均没有宪制性法律依据,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

        另外,此次投票从问题设置、投票方式到计票办法也饱受诟病。港媒列出投票系统至少存在7个漏洞,包括不仅同一部电脑可以重复多次投票,也可以利用他人身份证进行投票。

        不仅如此,反对派原本承诺的“和平”占领也出现许多反面例证。

         “公投”之前,“占中”行动已经有过数度“预演”。到6月22日之前,香港已经连续发生几次冲击立法会行动。6月13日,香港部分群体在立法会前集结,反对立法会财委会通过有关开发新界东北的前期工程拨款。抗议的人群中,不乏激进反对派成员。

        当天立法会的抗议,并未和平收场。示威者以暴力硬闯大楼,搬走铁马、撬开大门、毁坏外墙。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