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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鱼吃人”案越来越像“躲猫猫”:监控又“恰巧”坏了

澎湃见习记者 段艳超 刘海川
2014-06-25 00:35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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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文金的女儿夏凤巧向记者展示控告状。

        6月24日,云南普洱市公安局接受了新华社采访,就引发公众广泛质疑的普洱“鱼塘浮尸事件”再次进行了释疑。

        6月15日,澎湃记者对普洱市男子夏文金浮尸鱼塘蹊跷死亡一事进行了独家报道,警方称死者“眼皮、嘴唇系被鱼儿吃了”,引发舆论哗然。

        6月21日,省普洱市公安局就该事件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称初步查明夏文金系溺水死亡。同时认为对夏文金停止执行拘留以及将其交付李某发照顾的思茅公安分局,存在处理不当的问题,对涉事相关人员进行停职处理。

        不过,这一“初步调查结果”远未打消公众的疑惑,反而引发了新的质疑,公众质疑该调查是“老子查儿子”,缺乏公信力。

        普洱警方24日再次释疑,公众依旧不买账。网友们认为,普洱警方自说自唱,甚至在隐瞒真相,监控设备“恰好”坏了,而检察机关始终失声。

拘留所监控设备“恰巧”坏了?

        在夏文金被送医之前,拘留所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家属与网友一直希望警方能公开监控录像,但警方曾一口回绝家属“没有”。

        根据公安部《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拘留所应当安装并使用监控录像,对被拘留人进行实时全方位安全监控,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存15天。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死亡、身体受到伤害,可能提起国家赔偿要求的,拘留所应当将相关监控录像资料予以刻录留存。

        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在拘留所内的监控录像,可将当时的情形毫厘不差地还原。但普洱市公安局回应称,按照规定,思茅区拘留所于2008年安装了监控录像设备,并于2009年由普洱市圣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维护。

        监控录像设备使用年限较长,线路和录像设备老化,经常出现故障,多次进行维修。今年4月底,录像设备再次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故5月13日当天拘留所所有拘室均没有监控录像。

        同时普洱市公安局称,针对存在的问题,已责令思茅公安分局对思茅区拘留所进行整改。目前,正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过程中。

        不过,多名安防设备维修人士称,安防设备包括终端摄像头、视频线、电源线及录像机。摄像头坏,可随修随换;视频线因多埋于地下,或走弱电井,维修相对麻烦,一般至少需要一周。

        “但因为是在地下,坏的情况也比较少。”其中一名维修人员说,“6年的使用时间虽然不算短,但恰好在事发前坏掉,时间上确实有点巧。”

        这也正是不少网友的疑问:警方的监控录像,为何总是在出事前“恰巧”出现故障?

夏文金到底如何受伤?原来只是依据监管人员和同拘室人员的“嘴巴说”

        普洱市公安局告知新华社记者,夏文金尸表损伤范围虽然广泛,但均为浅表擦挫伤,结合对监管人员及同拘室人员的调查情况反映:5月13日20时许,夏文金突然无故扑向同拘室人员并用手掐住其脖子,同拘室其他人员将夏文金拉开并按倒在床上。

        监管人员闻讯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控制,夏文金拒不配合并与监管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监管人员遂用绳子将其双臂、双手绑住。 在制服其过程中,夏文金反抗激烈,与监管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其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表皮擦伤。

        警方拍摄的视频显示,5月14日凌晨去医院检查时,夏文金已经不能走动,坐在轮椅上由民警推行,接诊医生说,他曾指着脑袋表示头疼。

夏文金死后的“新伤”到底如何形成?

        6月18日,普洱警方公布的夏文金尸检查明:夏文金尸表伤痕经与5月14日凌晨在思茅区人民医院医生体检结论比较,未发现新形成的损伤;尸表损伤程度较轻,未发现颅骨骨折和开放性创伤,也未检见内脏器官破裂、颅内出血等严重的致命伤;气管内可见透明清亮的泡沫状冰渣及冰块(为蓄积于气管、支气管内的溺液因尸体长时间冰冻保存而冻结形成)。

        经省、市相关部门刑事技术专家组鉴定:夏文金为生前入水溺水死亡;拘留所监管人员及夏文金同拘室人员在制服夏文金过程中使用绳索捆绑,是导致其身上出现多处皮下淤血和表皮剥脱的主要原因。

        不过,夏文金生前的接诊医生回忆,夏文金被送往医院就诊时,伤情没有照片上尸体所呈现的伤情严重。

        而当地警方曾称死者眼皮、嘴唇的伤是“被鱼儿吃的”。此后,普洱警方再也没有就此问题进行回应。

证人李某发目前在哪里?

        普洱警方在6月21日的通报中称,因5月10日夏文金被处以行政拘留时,拒不透露家属的联系方式,警方未能将夏文金被拘留的情况告知其家属。

        但在夏文金死亡5个小时后,城北派出所又联系上了他的家属。

        24日晚,夏文金女儿夏凤乔告知澎湃记者,家属并不满意普洱警方的数次回应。“被抓的时间都颠三倒四,第一次派出所跟我们说的时间,至少比拘留的时间早了2天。”

        “应当向家属或社会公布夏文金被抓捕、行政拘留时的所有法律文书。”一名网友评论说。

        同时,事件的核心人物、在夏文金回家后被警察委托照顾的李某发,事后失踪。

        夏文金的家属称,李某发曾在案发后被警方带着回到事发地。但目前他的去向依旧成谜。

 “老子查儿子”?检察机关终于亲口表态:已在查

        有网友质疑,事情发生在普洱市警方内部,目前调查由普洱市公安局主导,普洱市公安局应该回避,由第三方来调查。“没有第三方参与调查,结果会受到质疑。”

        普洱市公安局回应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普洱市公安局作为思茅公安分局的上级机关,对思茅公安分局的执法活动有监督职责,对思茅公安分局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依法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普洱市公安局在成立独立调查组的同时,商请了检察机关成立独立调查组介入进行单独调查。

        然而,该案已事发1个多月,只是普洱警方在发布消息,始终不见检察机关的声音。检察机关到底有没有介入调查,一直未明。

        有网友认为,该案相关人员已涉嫌渎职,甚至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杀人,作为监督机关的检察院早就应该介入调查。

        “躲猫猫事件”中,也有警方调查在前,结论基本与看守所的说法雷同。

        直到半个月后,云南省检察机关公布了李荞明系被牢头狱霸殴打致死的调查结论,网民穷追不舍的质疑才消退。

        众评论家认为,从正当程序的角度考量,调查应由第三方进行,涉嫌渎职犯罪的应由检察机关主导,调查结论也应由调查组或调查部门以自己的名义予以发布。

        6月24日晚,云南省检察院向澎湃记者表示,检察部门已经介入立案、初查,“有结果了便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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