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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客厅里的风波

2014-06-26 22:40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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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十年前,有个人的显示器坏了,只好用液晶电视暂代一下。这看起来很别扭,很混搭,不过具有革命性意义,它预示着互联网取代传统电视从此拉开帷幕。现在,这场侵夺胜负初定。

        据新华网4月份报道,超级电视(内置互联网机顶盒的电视)日均开机率67.54%,周均开机率83.90%,月均开机率超过92%;中广互联CEO曾会明介绍,2013年整个中国市场的互联网机顶盒(俗称“电视盒子”),销售量大概在1000万台左右。

        与之相反,2012年,在信息服务方面,百度以年营收额230亿元超过央视的205亿元;2013年,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电视广告营收下降6.8%;2013年6月,广电总局发布的蓝皮书显示,北京地区的电视开机率从3年前的70%下降至30%,尽管这一堪称“悲惨”的数据遭到电视界人士的强烈批驳,但家庭电视开机越来越少是一个经验事实。

        谁也不能否认,传统电视“我播你看”的模式正在走下坡路,除了一些即时性的事件性内容,未来的主流视频播放模式,一定是通过互联网才能实现的“点播”。视频内容,除了移动终端视频,就是大屏幕搭载互联网内容的客厅电视视频。而谁掌握了互联网机顶盒,谁就控制了中国每一个家庭在客厅里的主要娱乐和他们的主要见解,进而实现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

        明了这一层含义,就不难理解原国家广电总局早在2011年发布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简称“181号文”)中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以及最近要求删除华数等互联网机顶盒中的优酷、爱奇艺、搜狐视频,聚合视频应用和浏览器软件等应用。

        但问题是,优酷、爱奇艺、搜狐视频三家网站早就拿到了原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他们向机顶盒用户提供的内容是完全合法的。这个疑问在“181号文”的第二条第一款有解答,这一条款是这样规定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只能选择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

        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批准的集成平台,分别为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百视通、华数、湖南广电、南方传媒、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7家,全部是国有企业。意图不言之明。

        那么电视盒子是否可以就此结束“乱象”呢?未必。上述中广互联CEO曾会明提到,在去年销售的1000万左右“电视盒子”中,80%以上没有和牌照方进行对接,成为所谓“山寨盒子”,这次广电总局下发的文件其实还是针对牌照方一些不符合“181号文”规定的行为,而其中更大的问题存在于这些“山寨盒子”。

        看来,国家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彻底治理电视盒子“乱象”,还需付出百倍以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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