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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新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怎么诞生的

澎湃记者 王泳桓
2014-06-28 13:04
来源:澎湃新闻
外交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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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中国总理周恩来在缅甸访问时与吴努(左二)在酒会上交谈。


        2014年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为此,中国、印度、缅甸三方共同商定,将于今年6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办纪念活动。

        作为一名文科生,当小编看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几个字时,可真是有一种“老友重逢”的感觉啊。作为试题库里的经典考题,背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本内容和历史意义可是早自习的必修课。此外,在那厚厚的考试摘抄笔记中有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知识点也是永远打着重点记号的。

        大家是否跟小编有着相似的经历呢?如果没有,那么小编今天就带着大家一起来重新复习一下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基本知识吧。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什么?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以及和平共处。

        乍看一下,大家似乎都能理解这五个方面的意思。可稍微深思一下的话,也还是有学问的。比如,“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被排在了第一位,可是这“主权”又是个什么意思呢?

        “主权”的概念其实是个舶来词。1618年至1648年,在欧洲大陆发生了一场大规模战争,史称“三十年战争”。1648年战争结束后,当时欧洲的主要大国们签订了一个合约,即国际关系史上响当当的《威斯特伐利亚合约》。该合约签订之后,欧洲大陆就建立了所谓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该体系对后世最大的影响就是确立了国家主权至上原则,民族国家成为国际关系中首要的行为主体,国家对内行使最高统治权、对外具备独立权以及防止侵略的自卫权。

        如果用一句话来笼统概括的话,那就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拥有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由此,国家主权也成为国家独立的根本标志。现在,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已经成为国际关系的一个基本准则。

        在对“主权”概念有了一个大致理解之后,就不难理解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以及和平共处的意思啦。

        互不侵犯,是指在国际关系中任何一个国家不得以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其他任何借口侵犯他国;

        互不干涉内政,指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他国属于主权范围的事项;

        平等互利指的是,各个国家无论大小,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并且通过互利的方式展开交往;

        而和平共处就是指国家之间避免发生冲突或战争。

        在这五个方面当中,和平共处是总原则也是落脚点,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前提,而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则是对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一前提的补充。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怎么诞生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最早是为了解决中国与印度之间因历史而遗留的边界问题、西藏问题。不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发展可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参加中印两国关于西藏地方与印度之间关系问题谈判的印度代表时说:“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的原则。”这是中国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平等互惠”?怎么不是“平等互利”呢?这就跟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第二次提出有关。

        1954年6月25日至28日,周恩来总理应邀对印度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正式访问。在访问的最后一天,周总理同时任印度总理尼赫鲁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提出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以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就在中印联合声明发表当天,周恩来总理又启程访问缅甸,同当时的缅甸总理吴努举行了两次会议。6月29日,中缅两国总理同样也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声明确认用来指导中印两国之间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样也应该是指导中国和缅甸之间关系的原则。

        看到这,大家可能还是会有疑问,怎么表述还是有点不一样呢?

        这就要讲到1955年4月在印尼万隆召开的第一次亚非会议(也称万隆会议)了。周恩来总理在这次会议的发言中,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 改成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至此,五项原则的表述得以最终确定。

 国际社会如何评价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

        根据小编搜集的资料,国际社会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所赋有的意义给予了积极评价。

        亚非会议纪念博物馆馆长汤姆斯说,虽然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解决国家间争端方面仍有现实指导意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家间交往的基础,它所倡导的团结、平等、和平等核心价值观念在今天仍十分值得提倡。

        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中国研究所高级讲师林德顺表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恰逢其时,尤其是为不结盟国家开展外交活动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有着不同意识形态或者不同价值观的国家提供了一个可以沟通的共同平台。

         埃及政治分析人士侯赛因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外交遵循的基本准则之一,从60年前直到今天一直指导着中国的对外交往。在伊拉克、叙利亚等地区问题上,中国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有理、有力的立场,为冲突的解决贡献了巨大力量。

        巴基斯坦国防大学教授哈尤姆•汗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有利于处理大国之间的关系,也能够推动地区的长久稳定与发展,不仅适用于亚洲,也适用于整个世界。在将来的国际舞台上,还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这样的积极评价还有很多,小编就不一一赘述了。国际社会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给予的积极评价大致有这么几个方面:首先,充分肯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规范国与国之间关系中的指导意义;其次,充分赞扬中国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实际行动与精神典范;再次,也充分肯定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构建全球政治经济新秩序方面的作用。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纪念活动总共举办过几次?

        有国家领导人参与的大型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纪念活动迄今为止总共有两次。

        第一次是在1994年6月27日,时任中国总理李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四十周年纪念大会上有一个讲话。李鹏在此次发言中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概括了最根本的国际关系准则,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反映了国与国正常关系的本质,能够为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服务,能够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服务,能够为左邻右舍服务。因此,我们主张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结合变化了的国际形势,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第二次是在2004年6月28日,时任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五十周年纪念大会上作了题为《弘扬五项原则,促进和平发展》的主旨发言。温总理在发言中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五项原则既适用于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适用于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既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也适用于发达国家;既适用于国家间的政治关系,也适用于国家间的经济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五项原则应该得到认真遵循和切实履行。

        今年6月28日至29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六十周年纪念活动将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出席28日举行的纪念大会。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出席29日举行的纪念招待会。缅甸联邦共和国总统登盛、印度共和国副总统安萨里也将出席上述活动。  

1954年6月下旬,中国总理周恩来应邀访问印度时,和印度总统普拉沙德(右一)、副总统拉达克里希南(右三)、总理尼赫鲁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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