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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前官媒再评中央与香港关系:全面管治非全面接管

澎湃讯
2014-06-30 13:5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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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7日,一位香港老人手持白皮书和标语反对“占中公投”。


        【编者按】香港“占中”阵营发起的所谓“622公投”已于6月29日21时结束,这次投票从6月20日开始,持续整整10天,参与人数号称80万。事实上,由于实体投票点投票人数只占总人数的7.9%,其余均为通过网络投票,真实投票人数不排除存在很大水分。

        今早,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发评论员文章《依基本法正确处理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一论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从标题看,将是系列评论。文章强调,在“一国两制”下,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并不矛盾:全面管治权并非“全面接管香港”;高度自治权并非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更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固有的权力,而是来源于中央授权的地方事务管理权。

        同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也在头版望海楼栏目刊发题为《祖国的战略定力是香港之福》的文章,指出香港是自由之地,但不允许外部势力享有插手、干预香港事务的“自由”,不允许港内极少数人享有与外部势力勾搭、祸港乱港的“自由”。

以下是两篇文章的原文:

依基本法正确处理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        

—— 一论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政策

        香港回归祖国近17年来,保持了长期繁荣稳定,这有赖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一国两制”的共同维护。《“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指出,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对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作出规定,是基本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正确处理这一对关系的核心,就是处理好中央的权力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之间的关系。

        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这些规定清晰地界定了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这意味着,在我国这样的单一制国家里,中央拥有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全面管治权。这也是主权原则的具体化,体现了主权国家的宪制责任和义务。基于“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特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

        按照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并不限于通常体现主权的外交权、防务权,还包括特别行政区的创制权、基本法的制定权修改权解释权、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权力、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的决定权、对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的监督权、对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和决算的备案权、对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任免的备案权、对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权、对特别行政区作出新授权的权力、对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决定权、向行政长官发出指令等权力。

        同时,基本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其中的许多权力,如自行制定货币金融政策、自行实施出入境管理、根据中央授权依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以及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都是内地的其他地方行政区域没有的,不仅超过了一些联邦制国家的州所拥有的权力,有的甚至是主权国家才能拥有的权力。这充分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的信任和支持。但是,无论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有多么广泛,都没有改变香港作为一个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高度自治权并非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更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固有的权力,而是来源于中央授权的地方事务管理权。

        在“一国两制”下,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并不矛盾,两者并行不悖,缺一不可。中央行使的是国家层面的权力,不干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两种权力依法行使,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运行。有些人认为中央对香港越少干预越好,甚至能不管就不管;还有的认为主权原则应该仅限于外交、国防等领域;有些甚至认为全面管治权是“全面接管香港”。这是对中央和特区关系的片面、错误解读,不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

        “一国两制”是全新的事业,既开启了香港的新纪元,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推进这一伟大实践,必须处理好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只有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把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维护特别行政区制度健康运行,保障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促进香港繁荣稳定。

(作者系人民日报评论员)
        

祖国的战略定力是香港之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发表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系统阐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包括政制发展在内的各方面立场和政策,展现了祖国对香港未来发展的信心。

        这一信心来自于过去17年“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香港的成功实践,更来自于祖国的战略定力。

        收回香港主权,祖国有定力。在商谈香港回归之时,中央政府就明确香港问题涉及主权问题,一定要收回。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斩钉截铁地说,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

        践行“一国两制”,祖国有定力。“一国两制”是一项中国历史乃至人类历史上的开创性事业,对中央来说是治国理政的重大课题,对香港和香港同胞来说是重大历史转折。中央政府很好地把握了“一国”与“两制”以及“两制”之间的关系,历经国际风云变幻而没有任何动摇地实践“一国两制”。

        支持香港发展,祖国有定力。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包括亚洲金融危机、非典、国际金融危机等,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凭借综合国力的提高多渠道多领域为香港保持繁荣稳定提供坚强后盾,直至“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将涉港澳内容单独成章。

        反对外来干涉,祖国有定力。香港回归并非一帆风顺,英国国内一些势力不愿看到香港主权“拱手”归还中国,极力保留对香港的影响。美国更是后来居上,成了影响香港政治稳定的最大外部因素。中方不允许任何外部势力干预香港内部事务,损害香港的繁荣稳定,并为此进行了一系列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毋庸讳言,正如白皮书所言,“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也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香港社会还有一些人没有完全适应这一重大历史转折,特别是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除此之外,一些“祸港乱港”势力从未停止对香港发展进程的干扰。因此,白皮书也明确提出,要始终警惕外部势力利用香港干预中国内政的图谋,防范和遏制极少数人勾结外部势力干扰破坏“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

        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既事关广大香港同胞的切身利益,又攸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显然涉及国家的核心利益。美英等国一边承认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取得的成就,期望从香港的发展中获得经贸实利,一边又禁不住干预香港事务的诱惑,寄希望于把香港打造成牵制中国的“桥头堡”。港内极少数人则花样翻新地在香港制造政治麻烦,时而“占中”,时而“公投”,与外部势力形成干扰破坏“一国两制”在港实施的“双簧戏”,损害香港的繁荣稳定。

        香港是自由之地,但不允许外部势力享有插手、干预香港事务的“自由”,不允许港内极少数人享有与外部势力勾搭、祸港乱港的“自由”。外部势力插手香港事务,“祸港乱港”势力制造事端,都是出于一己之私,要其收手,无异于与虎谋皮。但为了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必须用正确理解和支持“一国两制”的正能量,挤压那些歪曲和破坏“一国两制”的负能量,让“唱双簧”的港内外势力在事实面前失民心、丢民意。“唱双簧”撼动不了“一国两制”的实践。

        “乱云飞渡仍从容”。祖国的战略定力是香港之福。

        (作者为国际问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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