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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惩失信,一天内400多“老赖”买机票被拒4481次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刘旌 实习生 杨海
2014-07-07 16: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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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一次执行专项行动中,一批“老赖”被带回法院等待被执行。  澎湃新闻 赵昀 图 
 

        “老赖”们的日子越来越难熬。

        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发布消息称,仅7月3日一天,民航售票系统就拦截了4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购票,拦截次数4481次。

        失信被执行人即俗称的“老赖”,他们以各种方法妨碍、抗拒或规避执行。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近年来,最高法对“老赖”的惩罚力度愈发强劲,各项措施也更系统化,更具可行性。

        有些地方法院并不满足于此。在此基础上升级、推演的惩戒举措亦各具特色。

“老赖”生活限制多

        7月6日,最高法在其微博上透露,仅7月3日当天,民航售票系统就拦截4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购票,拦截次数4481次。

        这项处罚背后依据是:自2014年7月1日零时起,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将无法购买机票乘机。

        但据澎湃新闻了解,向“老赖”说不的,远不止乘飞机。

        早在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针对“老赖”即列有9条限制高消费的条款。

        比如,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禁止旅游、度假;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禁止乘坐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仓位等。

        违反以上规定的“老赖”,有可能被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责。有关单位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后,如仍允许“老赖”高消费,则有可能被牵连。

        当然了,一旦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就可解除“限高令”。

惩戒效果“进化论”

        虽自2010年起就开始施行,但“限高令”的效果此前似乎并不理想。

        江苏省一基层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告诉澎湃新闻,这类规定虽早已有之,但实操往往困难,“有时联网系统并不很健全,即使‘老赖’买了机票,我们可能也无法知道。”

        但这一问题近来改善显著,尤其是在最高法于2013年10月底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之后。截至2014年1月中旬,该平台公布的“老赖”共有55000余名。

        在这个查询系统里,不仅能看到“老赖”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信息,还有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履行情况等。

        时至2014年年初,“老赖”惩戒体系再次加速前行。

        当时,最高院、公安部、民航总局、铁路运营系统、民航总局等8个中央部门又联合签署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多部门的联动,保证了惩戒能在各方面的落实。

        被纳入黑名单的“老赖”除了无法高消费外,在办理贷款和信用,担任企业高管等方面也将受到严格限制。

        对此进步,最高法在微博上评论称,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老赖”的活动空间将越来越小,不履行义务的成本也会越来越高,“自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地方法院自创“升级版”

        惩戒“老赖”虽有全国层面的规定,但一些地方法院结合自身的特点,也有着不少方式上的创新。

        比如西安,就曾在市区公告栏里公布“老赖名单”,其中不仅有本人照片,还有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引来市民围观。

        同样是闹市公布,江苏的方法更具威慑性。

        从2013年12月24日起,江苏无锡就在其闹市区一处LED屏上全天滚动播出”老赖“姓名、照片以及标的额等信息。这一尝试果然奏效,晒单一周后,就有一名”老赖“主动提出还款,请求将自己从名单中消除。

        此后,“闹市大屏曝光”方法逐渐在江苏推广开来,而山西等地的法院也有类似的尝试。

        同样是2013年,在浙江舟山,全市近20家高档餐饮娱乐场在法院牵头下,共同发起抵制“老赖”高档消费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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