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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面馆亚硝酸盐毒倒27人,暂时排除人为恶意投毒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郦晓君 实习记者 周婷婷
2014-07-14 23:0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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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徐州泉山区的一家牛肉面馆发生食物中毒事件,27名食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  CFP图

        

        7月13日,徐州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称,一面馆发生27名食客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系面馆老板误将亚硝酸盐当味精,暂时排除有人恶意投毒的可能,该老板已被警方控制并展开调查。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研究员钟凯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国家明令禁止餐饮单位使用亚硝酸盐。7月14日,徐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消息称正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禁用亚硝酸盐的专项检查活动。

27人食物中毒,其中一人为孕妇

        7月10日下午,徐州泉山区的一家牛肉面馆发生食物中毒事件,27名食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如嘴唇发紫、头痛、头晕、呕吐等。经矿山医院检查诊断,系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医院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展开救治。经吸氧、催吐洗胃等治疗。

        27位中毒者中,还有一名31岁的孕妇娄女士,她称吃了几口后就感觉不舒服,刚开始还以为是怀孕引起的就没有多想,但十几分钟后就开始呕吐,头晕,家里的孩子吃了面条不久也出现了嘴唇发青的情况。

        矿山医院的医生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时医院收治的27位中毒患者中4名较严重,被收治在ICU。7月13日时,已有3名患者从ICU转入普通病房,尚有1人还在继续观察,这位患者的生命体征平稳,基本排除生命危险。

系误用亚硝酸盐,暂时排除有人恶意投毒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研究员钟凯告诉澎湃新闻,早在2012年6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联合发布公告,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加工中使用亚硝酸盐的,应当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用量和残留量。

        为何这家面馆老板会违反禁令使用亚硝酸盐?老板称亚硝酸盐是别人推销给他的,平时没有用。这次是把误把亚硝酸盐当做味精加入到面条中。青岛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孙京新表示,虽然亚硝酸盐是粉末,味精是晶体,但在实际情况中确实很容易混淆。

        目前,这名面馆老板已被警方控制,警方也已暂时排除这次食物中毒事件系有人恶意投毒的可能。泉山区政府部门相关人士表示,针对这次食物中毒事件的患者,前期治疗费用无须自己承担由政府部门支付。

        7月14日,徐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于发布消息称,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7月11日起在市管餐饮单位组织开展为期20天的餐饮服务环节禁用亚硝酸盐专项检查工作。

亚硝酸盐常见于熟肉制品

        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使用了亚硝酸盐加工的食物,尤其是熟肉制品会特别鲜亮,并能延长保质期。但是亚硝酸盐容易引起食物中毒,因此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严格规定了安全使用量。

        钟凯告诉澎湃记者,亚硝酸盐在食品加工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残留量以亚硝酸钠计为小于等于30毫克每公斤,1-5克为人体致死剂量。亚硝酸盐中毒的表现主要是口舌和指甲紫绀、头晕、呕吐、胸闷、呼吸困难等。一旦中毒后,患者应尽快催吐、洗胃,并立即送医或呼叫急救人员。

        因亚硝酸盐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已经发生过多起。孙京新告诉澎湃记者,“中毒主要是因为小摊贩、小餐馆、工厂违规或过度使用亚硝酸盐,没有把握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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