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私家车不避让救护车,江苏交警首开罚单

澎湃新闻记者 吴志刚
2014-07-15 20:21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镇江交警部门制作的“紧急避让示意图”。

        7月14日下午16时许,江苏镇江市一辆马自达轿车因未避让“120”急救车,收到了交警部门的罚单,当事司机被处罚200元、记3分。这是江苏交警对私家车辆不按规定避让救护车而开出的首张罚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镇江市急救中心了解到,目前镇江市已有两辆救护车装上了电子监控设备,今后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都会被拍下,成为交警部门处罚的依据。

        

 已查处4起不避让行为

        14日16时20分许,镇江“120”调度中心接报,在学府路二十一世纪乐园附近,一名群众因结石发作,需要急救。急救车拉响警报,冲出急救中心。警车随后跟上,一路飞驰到居民家中。

        将居民抬上担架后,“120”急救车沿学府路由东向西行驶,到了欧尚超市附近,前方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占据着东西向的中间一股车道,急救车驾驶人多次鸣笛示意马自达轿车让行,民警也清楚地看到该车右侧一股车道车辆较少,完全具备让行条件。但马自达轿车驾驶人一点没有避让,仍然开在“120”急救车前面。

        民警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轿车违法的全过程后,加速超越轿车,并示意轿车驾驶人靠边停下。

        马自达轿车驾驶人下车后,称自己看到了急救车,也听到了急救车鸣笛,但认为急救车可以越过中心双黄线,反道超车,自己没有必要避让。这种解释令民警哭笑不得,严肃指出其违法的严重性,并出示相关视频资料。民警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对避让行为有明文规定,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8条第(五)项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处罚200元、记3分。据此,民警开出了镇江市首张不按规定避让救护车罚单。据了解,这也是江苏交警部门首次对此类行为作出硬性处罚。

        镇江交巡警支队宣传科科长何志斌告诉澎湃新闻,从14日下午4点到6点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驾驶人礼让救护车的意识较强,听到鸣笛后,能够及时变更车道,予以让行。在下午的行动中,共查纠、处罚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4起。

        

避让急救车若被曝光,可免于处罚

        镇江交警部门介绍,虽然大部分人都知道救护车辆需要依法避让,但部分司机往往缺乏主动避让意识,甚至还跟救护车辆抢道,或者没有接受过相关培训,不知道该如何合理避让。从7月起,镇江交警针对不避让急救车辆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查处行动。

        据了解,在南京等江苏其他城市,对于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交警一般以引导为主,并不作出处罚。

        对于镇江的处罚行为,有网友认为,很多驾驶人不避让救护车,也有可能是担心因避让而导致“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等行为被电子警察曝光。

        对此,何志斌对澎湃新闻表示,避让救护车应该是驾驶员上路的必备条件之一,不能一味强调,“我不会避让”,如果大家都这么想,那样相关避让规定就成了一纸空文。

        何志斌还表示,以往交警部门对不避让违法行为的宣传和查处力度均不够,致使很多驾驶员认为,让与不让都无所谓。今后,对不避让的行为,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我们还将通过本地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处罚案例,让大家认识到遵守规定的重要性。”

        对于因避让救护车而可能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何志斌介绍,驾驶员在将车停好之后,可以及时拨打“110”或“96122”进行备案,备案后我们工作人员会在第一时间调取违法路段的视频监控,如果确认是因避让车辆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免予处罚。

        

 救护车将安装“电子眼”

        据介绍,为了给查处不避让行为提供有力支撑,目前镇江交警部门正在试点给救护车里安装电子警察系统取证。“如果能够在救护车辆上普遍安装电子警察,就能够及时反馈信息,方便警方取证处罚,同时对社会车辆也起到威慑作用,使之不再抱以侥幸心理和借口了。”交警部门介绍,警方也将从7月15日全面整理、收集视频资料,持久开展非现场信息采集和执法活动。不定期组织路面警力随救护车开展实场执法和整治,提升管理效能和威慑力。

        镇江市急救中心办公室郑主任告诉澎湃新闻,现在进行试点的有两辆救护车,电子监控设备的作用主要就是方便交警调查取证。对市民来讲,试点工作相当于起一个预告作用,未来和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进一步磋商后,将推广到全部救护车使用。

        为了宣传避让救护车的相关知识,镇江交警部门制作的“紧急避让示意图”。镇江交警部门制作的“紧急避让示意图”。,供民众参考。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